常银监办〔2010〕49号 关于贯彻《常州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 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性银行常州市分行,各国有银行常州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常州分行、常州支行,江苏银行常州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常州市分行,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 根据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全国老龄委《关于开展创建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的通知》,我市被列为创建“十一五”全国无障碍建设100个城市之一。为此,市政府发出《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10〕111号,以下简称《方案》)对全市创建工作进行统一部署。银行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高端企业,其服务体现了城市公共服务的水平,是建设美好城市,创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银行网点实施标准化无障碍建设对全市实现无障碍城市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市政府指定我分局负责指导辖区银行业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与管理工作以及提供无障碍交流服务。为认真落实市政府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要求,推进辖区银行业无障碍设施建设,树立银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推动我市真正成为社会文明、适宜人居的现代化城市,特对我市银行业贯彻《方案》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摸清底数,明确目标 《方案》要求,到2010年达到“十一五”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标准,银行等各类公共服务建筑无障碍设施改造率应达60%以上,且布局合理。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出入口坡化,提示盲道、安全走道及楼梯、无障碍厕所或厕位,停车场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在显著醒目位置设置无障碍标志和行进路线图,公共服务建筑要设低位服务台、低位窗口,有条件的设低位电话等。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对照上述无障碍标准,对本机构现有设施的基本情况进行排查,列出已达标设施、部分达标设施和完全未达标设施的总体情况以及《方案》标准与本机构原有建设标准间的差异情况,从而明确今后改造工作的方向和目标。 二、建立规划,扎实推进 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短期、中期、长期制定改造进度规划,明确改造实施时间表和达标安排时间表,将一些短期难以实现的目标排入中期规划,将一些实现难度较大、需时较长的目标排入长期规划,最终实现目标应不低于《方案》要求。规划同时要满足地区合理布局的要求,尤其下属网点较多、地理分布较广、覆盖人群较大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一是要将人流量较大、无障碍需求较多、旅游景区周边和涉外的设施列入重点改造计划,在改造优先级上给予倾斜;二是总体布局上要合理,完成后的无障碍设施分布应当满足区域均衡、适当集中的要求,不可过分集中于城区等局部地区,体现有效覆盖原则。我分局将对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的规划进行集中审查,按照总体统筹、优化配置的原则提出修改要求。 三、立足现状,积极落实 鉴于银行设施建设的复杂性和不易变动性,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明确自身任务的前提下,积极行动起来,把短期内容易实现的改造要求落实到位,一是对于拟新设、迁址尚处于规划、筹建期的设施,要将无障碍标准落实到施工方案中去,保证新建网点全部符合无障碍标准;二是对于设置无障碍标志和路线图等易于完成的改造,要立即组织完成,努力提高达标率。我分局将把无障碍设施要求纳入到今后的行政许可现场勘察及网点设施安全现场检查的范畴,与行政许可挂钩,推动辖区银行业尽早实现无障碍化改造达标。 请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组织贯彻实施《方案》要求,明确任务,制定规划,于2010年7月底前,按照上述要求,向我分局报送本单位机构网点无障碍设施改造规划,包括目前无障碍设施基本情况、短期改造实施情况、无障碍改造规划目标等内容。 联系人:张力群,电话:88126955。 附件:常州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主题词:金融文秘方案通知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建设局、市民政局、市残联。 内部发送:各局长、纪委书记、各监管科、监察室。 | 联 系 人:张力群 | 联系电话:0519-88126955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常州监管分局办公室 | 2010年7月21日印发 | | | |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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