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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当前加强金融服务支持企业发展的意见.doc
索 引 号:758474445/2011-0000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银监发〔2011〕162号 发布机构:常州银监局
生成日期:2011-11-01 公开日期:2011-11-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贯彻落实国务院支持小型微型企业的9条金融、财税扶持政策及常州市委、市政府“加快转型升级年活动”第三次督查会上提出的要求,推动政、银、企合作活动的深入开展,努力为企业提供积极有效的金融服务,促进全市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我分局围绕“四个转变”,提出常州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服务企业发展的十个方面措施和要求
关于当前加强金融服务支持企业发展的意见.doc
常银监发〔2011〕162号

 

关于当前加强金融服务支持企业发展的意见 

 

政策性银行常州市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常州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常州分行、常州支行,江苏银行常州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常州市分行,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支持小型微型企业的9条金融、财税扶持政策及常州市委、市政府“加快转型升级年活动”第三次督查会上提出的要求,推动政、银、企合作活动的深入开展,努力为企业提供积极有效的金融服务,促进全市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我分局围绕“四个转变”,提出常州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服务企业发展的十个方面措施和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转变观念,增强与企业共渡难关的责任感

(一)强化责任意识,争取信贷规模缓解企业资金压力。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有利于扩大就业、有偿还意愿和偿还能力、具有商业可持续性的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主动向上级行沟通汇报,在信贷规模上取得支持,力争全辖全年贷款增幅达到15%;要全面梳理现有企业融资需求,采取各种可能措施,争取年内尽快并最终解决常州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小微企业受理未批、审批未放的融资需求。同时,要着眼明年地方经济和企业发展需要,配合市委市政府与省级部门和省级银行开展对接活动时的重点项目筛选和项目推介,争取增加点贷、直贷项目,积极推动银团贷款。

(二)突出服务小微企业,确保小微企业服务实现三个目标。即确保小企业贷款四季度增速不低于前三季度,确保本行小企业贷款不低于全年各项贷款的平均增速,确保全年小企业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增量。重点加大对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小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对信用较好但生产经营暂时有一定困难的中小企业,也要尽可能给予资金帮扶,适当保持贷款总量相对稳定,支持重组;对有多家银行贷款且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各银行要避免单独提前收贷;对上级明确要求实行信贷退出的行业(企业),贷款银行要主动与借款企业沟通,共同商讨信贷退出计划,尽量减小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三)淡化逐利目标,减息让利与企业同舟共济。一是实行利率优惠。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改变贷款利率“一浮到顶”的简单化做法,在上级行授权经营范围内,重新调整对企业贷款风险定价标准。在不同企业信用等级定价基础上,对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暂时困难的中小企业新发放贷款实行减费让利,对小微企业要降低利率上浮幅度,其他企业贷款利率上浮最高不得超过30%二是严格控制银行中间业务收费。除银团贷款外,严禁银行借目前信贷资源紧缺而巧立名目向小微企业收取贷款承诺费、资金管理费、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不得借发放贷款之机诱导或强行搭售理财、保险等产品,不得变相收取一切不合理的费用。三是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差异化监管政策。辖区商业银行要按监管要求优化调整绩效考核机制,进一步推动银行绩效考核向中小企业、个人经营性贷款等业务项目倾斜,完善独立核算机制。

二、转变姿态,深入了解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

(一)服务重心下沉,贴合企业实际需求。四季度,要重点配合市委市政府开展好“全市服务企业促进发展活动”,辖区各商业银行要加强主动服务,发动所有客户经理、营销人员深入了解客户目前的困难,掌握企业生产经营、信贷融资需求等第一手资料,并认真地将客户和潜在客户分类排队,做到银企双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困难具体解决,实行“一企一策”;对地方重点项目及明年资金缺口较大的建设项目要加强政、银、企对接和与上级行的沟通汇报,做好项目的筛选、授信申报工作。同时,银行还应加强小企业信息顾问服务,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系统优势,将掌握的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市场行业动态信息实时传导给小企业,引导小企业明确转型方向,加快转型升级。

(二)服务触角延伸,完善金融服务体系。一是加强金融服务渠道建设,强化重点服务小微企业的市场定位。年内确保我市首家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外资银行——菲律宾首都银行和2家村镇银行顺利开业,并在2012年争取再引进12家股份制银行和新设1家村镇银行。二是鼓励和支持银行机构新设和改造部分支行为小企业金融服务的特色支行,推动银行与地方科技部门合作成立专门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的科技支行。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我市“一核八园”、各类商圈的金融服务覆盖面,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功能。四是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县域重点乡镇增设分支机构,对县域和农村地区给予一定信贷倾斜。

三、转变模式,创新和推广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产品服务

(一)鼓励金融业务创新。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立足企业长远发展,进一步确立符合自身实际的金融服务市场定位,为客户量身定制价值评估机制、产品服务配套机制。根据各类企业融资需求特点及企业各发展阶段不同融资需求,加强对新型融资模式、服务手段、信贷产品及抵质押方式的研发和推广,为企业提供有效、经济的融资服务方案。要紧密结合地方出台的各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尤其是科技扶持政策,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大力开展金融业务创新。支持有条件的商业银行开展企业集合票据、集合债券、短期融资券等业务,积极稳妥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等融资工具。进一步加强担保方式的合理优化和组合,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经营情况好、管理规范、风险控制能力强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和产业基金开展科学有序合作。探索通过商会、协会、市场会员联保贷款、互助金支持贷款等方式,以“抱团增信”的形式解决小企业融资抵押难和担保难问题。

(二)完善小企业贷款专营模式针对中小企业资金需求 “短、频、急”的特点,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继续按照单独授权、单独核算、单独考核、单独管理的“四单”制度要求,对小企业贷款流程实行简捷化设计,加快提升贷款资金周转循环频率和利用效率。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理顺小企业贷款专营机构的管理体系,向基层延伸金融服务,不断提高专营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效率。

(三)提高企业服务效率。要求各银行严格执行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的相关规定,严禁无理拒付、压票、压单、无理退票行为发生,不得以各种理由截留客户资金,加快企业流动资金周转速度和资金利用率;提高外汇服务效率,要求各外汇指定银行在额度内及时为企业办理结汇和划转。

四、转变方法,加强多方协作推动和监管引导

(一)加强多方协作,为深化银企合作创造良好环境。一是配合市金融办继续加强对辖区银行业支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年度金融目标考核,从促进贷款满足率、覆盖率和服务满意率的稳步提升出发,不断完善考核办法,将商业银行支持企业发展及政银企合作项目的筛选、对接情况纳入考核体系单独考核。二是继续推动银行与政府部门、一核八园、市(区)工商联、个协、行业协会、商会等开展战略性合作,通过小企业金融服务融资产品展示会、融资推介会等形式,积极推动银企对接、产学研合作,支持政府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性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及商会、协会等组织按照约定建立风险分担机制。三是加快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联合多方力量,积极争取政府支持,继续推进常州投融资服务平台建设,促进银企网上信息共享、融资对接,提高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效率。同时,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衔接,推进地方信用体系完善,尽快实现工商、税务、环保、司法、社保、劳动、公共事业等部门在内的社会公共信息披露系统的互联互通,及时向银行传递地方产业政策及企业纳税、报关、用电、环保、信用状况等方面信息,进一步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

(二)加强监管应对,确保落实各项政策要求不走样。一是加强合规性监管。在全辖银行业开展违规经营排查和问题自查自纠集中整顿活动,对银行巧立名目向企业乱收费、强行捆绑销售产品、无理拒付、压票、压单、退票、截留客户资金、金融从业人员参与民间借贷、充当资金掮客、收受商业贿赂等问题予以坚决查处,并实行全辖通报。二是落实小企业信贷差异化监管政策。对单户授信500万元(含)以下的小微企业进一步落实差别化监管要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分类指导原则,对于小企业金融服务良好且满足审慎监管要求的商业银行,通过适当放宽小企业金融服务市场准入标准、适度调整资本充足率和存贷比计算考核范围、提高小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引导和鼓励其加大对小企业的信贷投放,优化信贷结构。三是建立健全监测分析和风险应对机制。密切关注社会融资状况,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动态反映经济金融运行中的新趋势、新问题、新矛盾,并提出对策建议;参与企业风险防范协调,预防银行在调整信贷结构中可能引起企业资金链断裂的连锁风险,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同时实现自身安全稳健经营;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联合相关部门重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金融传销、高利贷、倒卖票据等可能引发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风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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