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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支部、处室:
根据常组发[2007]43号文件《关于做好常州市2004>——2006>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各党支部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并不断激励“中心”各党支部和全体共产党员在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两个率先”、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伟大实践中更好地发挥作用,经“中心”党工委研究决定,在今年“七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6周年之际,开展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先进党支部1个
优秀共产党员5名,其中四个党支部各1名,“中心”机关1名。
二、评选依据、标准和内容
1、常组发[2007]43号、常行审党[2003]7号文>件精神。
2、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条件是: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力争“两个率先”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领导班子团结协调,党建工作制度规范,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是: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践行科学发展观,在带领群众服务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推进“五大建设”中立足本职,艰苦奋斗,开拓进取,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彰显先进性形象,事迹突出。
3、《考核细则》和《服务规范》落实情况。
4、“中心”党工委布置的其他任务完成情况。
5、2007年度各党支部组织扶贫捐款活动的情况和党员参加扶贫活动的情况。
三、评选要求
1、“中心”党工委组织先进党支部的评选活动。
2、各党支部组织好优秀共产党员的推荐工作。在推荐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要对推荐对象认真考察,多方听取意见,确定推荐对象后,要填报《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附后),事迹材料不超过500字。
3、“中心”机关优秀共产党员评比工作由机关组织开展。
4、“中心”党工委在6月15日前组织对各党支部的考核。各党支部在6月15日前将推荐名额上报督查处。
5、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的评比工作,在民主推荐、党工委研究的基础上适时进行公示。
6、各推荐对象在经“中心”党工委研究决定后,在“七一”前予以表彰。
附:《优秀工作党员登记表》
中共常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委员会
2007年5月30日
附
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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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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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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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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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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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来获得的奖励或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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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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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负责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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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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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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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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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党工委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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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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