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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120/2006-0000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办发[2006]39号 发布机构:市委办
生成日期:2006-06-24 公开日期:2006-06-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发展重点(一)档案馆建设(二)
关于印发《常州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的通知
常办发[2006]39号

中共常州市委办公室文件

常办发[200639号关于印发《常州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的通知

各辖市、区委,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部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常州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常州市委办公室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6 6 24

常州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十一五”将是我市推进富民强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为推动档案事业在新起点上得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常州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优质服务,特制定常州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两个率先”奋斗目标,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以满足社会各界档案利用需求为目标,以档案资源建设为核心,以档案信息化建设为重点,突出档案工作服务主题,更新发展观念,丰富发展内涵,开拓发展思路,确保档案事业与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目标
各级政府对档案事业的投入力度明显加大;各级各类档案馆设施完备、功能完善、技术先进、馆藏丰富、利用方便;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充分发挥档案安全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已公开现行文件集中向社会提供利用的中心和档案信息服务中心“四位一体”的功能,成为一个地方社会文明进步和城市建设的重要标志;各级各类档案室收集齐全、整理规范、利用便捷、移交及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初步建成全市范围的电子文件中心和数字档案馆,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形成国家档案资源、档案公共服务、档案信息化管理三大优势,逐步建立与全市现代化建设相协调、充分体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要求的,面向社会、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的档案事业体系。
三、发展重点
(一)档案馆建设
1
.大力推动新一轮档案馆建设。“十一五”期间,各辖市、区党委、政府要把档案馆建设放到完善城市功能配套、提高城市文化品位的大局去考虑、去谋划,按照“社会性、文化性、开放性、现代性和标志性”的要求,加快档案馆建设步伐。2006 年常州市档案馆、钟楼区档案馆完成新馆基建、内部装修及搬馆工作,并确保档案的万无一失.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戚墅堰区、城建档案馆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列入发展规划,加快新建、扩建、改建步伐。要坚持档案馆“四位一体”的功能要求,把档案馆库房建设作为档案馆事业的根基,规划、设计、建设好档案馆。

2 .着力推进档案馆装备现代化.配备必要的消防、防盗、温湿度自动控制以及其它档案安全保管保护等现代化设施,以确保档案的安全保管和高效运行。
3
.积极推进星级档案馆创建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市、县(市、区)国家综合档案馆等级评定办法》 , 加快馆内各项业务建设,做好档案馆星级评定和复查工作,推动档案馆工作上等级上水平。“十一五”期间,常州市、武进区档案馆力争达到四星级以上国家综合档案馆,金坛市、溧阳市、新北区要巩固三星级档案馆成果,积极创造条件再创新等级。其余各区档案馆争创省三星级标准,以创星级档案馆为推动力,促使档案馆综合实力和整体素质的提高。
(二)档案信息化建设
1
.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研究.研究制定电子文件归档范围、档案数字化范围,进一步加强档案资源数据库建设,本着“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的原则,量力而行,特别要指导各级档案馆、室做好电子文件的归档管理工作和馆(室)藏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逐步建立全文数据库和多媒体数据库,不断提高档案工作的信息化、现代化水平。

2 .加快推进数字档案馆建设.“十一五”期间,各级各类档案馆要充分利用常州、武进、溧阳作为江苏省档案信息化、数字化试点这一契机,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馆藏重要的、珍贵的、利用频率高的纸质档案和照片、录音、录像等档案前期鉴定和数字化工作,尽快建成馆藏档案目录数据库、全文数据库和现行电子文件数据库,力争到2007 年,市档案馆建成数字档案馆,2010 年全市100 %的国家综合档案馆全面建成数字档案馆,确保全市档案数字化与城市信息化同步。
3
.加强电子文件中心建设.要依托电子政务建设,加快电子文件中心建设。进一步运行好常州市、武进区、新北区电子政务环境下的电子文件中心,加快溧阳市、金坛市电子文件中心建设步伐;完善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利用统一的网络平台进行电子档案接收、保管、利用的新方式,最大限度地实现档案资源的共享。“十一五”期间各辖市、区档案馆要根据省局统一要求,努力构建市、辖市、区档案局(馆)三级联动共享电子文件中心,真正使电子文件中心成为市委、市政府和各部门可公开文件的接收和发布中心。
4
.加快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信息化建设。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研究电子政务建设给档案工作带来的影响,按照国家档案局《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和《 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 的规定,加强对电子文件归档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将各部门电子文件归档管理纳入电子政务和办公自动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无缝链接,实现文档管理一体化。要继续以档案工作年度检查为重要手段,加强对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当年文件材料、电子文件、电子目录归档三同步和向市档案馆当年移交工作,为做好现行文件全文数据库和电子文件中心建设打下基础。
5
.积极参与全省档案信息网建设.完成虚拟专网建设,2006 年在完成馆藏所有文件级目录的建库工作的基础上,使用vPN 技术将现有目录数据库与省馆实现馆际的互联共享,实现全省馆际查档利用;配合省统一开发和配置使用标准模块完成“江苏档案信息网”建设,向社会提供已公开现行文件和开放档案的网上查询和利用服务。

(三)档案资源建设
1
.依法接收进馆单位档案.依法加强对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收集工作的监督指导,扩大档案进馆单位的范围,拓展档案进馆门类,及时依法接收属于进馆范围的档案,努力丰富和优化馆藏.
2
.整合档案资源优势.创新管理体制,探索优化整合档案资源的新途径,提高档案资源利用效率。一是筹建常州市机关档案管理中心—充分利用档案馆现有的设备和人才优势,集中保管和提供利用部分机关文件档案,使档案工作更好地为领导决策、为机关各部门、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二是筹建常州市破产关闭企业档案寄存中心—保管全市破产关闭企业的档案资料,抢救一批对社会有保存价值档案,减少在企业改制、兼并、破产过程中国家档案资源的流失。通过“两个中心”的建设,使档案工作更加贴近机关、贴近社会、贴近百姓,提高档案工作在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中的参与力,增强与人民群众的亲和力,为全面提高档案服务水平积聚后劲。

3 .保护档案文化遗产。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要从抢救档案文化和建立“公共档案馆”的视角,加强对发生在本地区重大活动、重大事件和重点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的收集工作和声像拍摄工作,真实记录全市经济和社会的超常规跨越式发展;加大对在本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过程中有突出贡献和重要影响的名人档案的征集力度,建立“名人档案库”,尝试建立“口述档案”基地,抢救不可再生的档案资源;丰富实物档案门类,加强全市国家级、部省级荣誉实物档案、外交礼品档案及名特优产品档案收集工作,加强民间工艺品、艺术品等自然、历史、文化档案的收集征集,有计划、有重点地对散存在社会上的珍贵、重要及濒危历史档案进行抢救性征集。不仅要收集文书档案和纸质档案,而且还要收集声像档案、实物档案、电子档案和反映地方特色的专门档案。同时积极鼓励集体和个人向国家综合档案馆捐赠和寄存档案,把一切能够反映本地区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和社会发展面貌等方面的档案收集和征集进馆。
4
.拓展征集工作渠道.面向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省档案馆等单位,广泛征集有关本地区历史文化的档案史料,积极开展馆际档案资源共享与交流。
5
.培育档案文化精品.市档案馆及有条件的辖市档案馆要建立特藏室,对馆藏重要、珍贵的镇馆之宝,采取特殊的保管措施.开展全市珍贵档案评选工作,建立“常州市珍贵档案名录”,培育档案文化精品,提升馆藏档案档次和品位。
(四)档案服务功能建设
1
.加大依法开放档案力度.进一步完善档案开放制度,加快档案开放步伐,基本完成馆藏1980 年以前档案开放的划控解密及鉴定工作,开放档案数量力争达到应开放档案的100%,积极探索形成未满30 年档案及图书资料的提前开放工作。
2
.深化现行文件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各级档案馆作为政府政务信息发布场所的作用,把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要加大文件收集力度,扩大查阅范围和内容,围绕不同社会群体的需求特点,开展档案个性化服务。进一步发挥“省、市级巾帼示范岗”的作用,通过争创“党员示范岗”等活动,提高窗口服务水平,使档案馆成为各级党委、政府为社会公众提供政务信息服务的重要窗口,成为人民群众了解党和政府方针政策的重要窗口。
3
.进一步加强档案网站建设。各级各类档案馆要利用档案网站,逐步在全市建立起区域性、多层次、分布式、规范化的档案信息数据库群,逐步实现档案信息网上查询和资源共享。将档案网站逐步建设成为社会公众提供政务信息服务的重要窗口,成为弘扬历史文化的爱国主义教育窗口,成为人民群众了解档案工作的重要窗口。
4
.重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全市8 个档案馆要做好已挂牌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巩固、提高和创建升级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场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精心创意主题内容,围绕中心工作和重大活动,通过举办展览、公布档案、出版书籍、拍摄电视片等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形式,使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成为富有特色的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基地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教育基地,最大限度地发挥档案在推动先进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
5
.打造档案文化服务精品。围绕服务党和政府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全方位地深度开发和综合利用档案信息资源,抓好档案文化“产品”的开发,形成一批有较高层次的编研成果、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主题展览,充分发挥档案工作存真求实、鉴往知来、启迪教育功能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
(五)机关档案工作
1
.加强对机关、团体档案资源建设的指导监督。推行进馆单位档案归档范围备案制度,维护单位各种门类、各种载体档案的齐全完整。积极配合同级地方档案馆工作,及时规范地完成进馆单位到期档案的移交进馆工作,及时向档案馆报送本单位形成的可公开的现行文件及电子文件。同时改革档案业务指导监督方式,推行网络远程监督指导。
2
.全面贯彻执行档案工作标准。强化档案年检考核和等级评定两种监管手段,努力使档案年检工作制度化,使之成为指导监督机关档案工作的重要手段。要进一步运用《江苏省档案工作等级评定试行标准》 ,指导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提高档案工作管理水平,推动新一轮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十一五”期间,市级机关全面达省级工作标准,各辖市、区机关50%达省级工作标准。
(六)经济和社会发展领域档案工作
1
.加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档案工作.认真贯彻实施《 国有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办法》 、《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 及《 加强企业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意见》,积极推进企业档案规范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结合“大企业”战略,重点抓好主业突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的档案工作规范化。切实加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改革、改制档案工作及其档案归属与流向的处置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2
.引导民营企业档案工作。高度重视和大力加强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强化服务观念,优化服务方式,创造性地推进民营企业档案工作。通过有效的宣传和引导,加强分类指导,培育一批典型,影响和带动面上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健康发展。“十一五”期间,全市要培育和树立50 家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示范单位。
3
.开展农业农村档案工作.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加强农业农村档案工作,提高档案工作为“三农”服务水平。按照《 常州市行政村档案管理办法》,巩固和发展村级建档成果,“十一五”期间,全市乡(镇)机关档案管理100%达省级,行政村建档合格率达100.顺应农村改革发展要求,大力抓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档案工作联系点,抓好农业科技档案的开发应用和建立劳动力转移、农业产业化、小城镇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区档案工作。进一步做好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省级示范单位培养和命名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示范作用,推动农业农村档案工作上新台阶。
4
.推进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暂行办法》 及《 常州市城建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切实做好重点建设项目档案跟踪管理和竣工验收工作,进一步推进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规范化和信息化管理。积极普及“建一流工程、创一流档案”的目标,继续完善推广全过程管理模式,特别是把提高施工、监理单位的控制管理水平作为突破口,切实保证重点项目档案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挥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在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5
.推动开发区档案工作.全面启动开发园区档案管理升级工程,加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档案工作。借助于档案工作等级认定,激活开发园区档案工作,着重抓好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推动开发园区档案工作上规范,实现档案工作与园区建设同步发展。
6
.规范新领域档案工作。各辖市、区要深入实施《 江苏省社区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全面开展社区建档工作。努力建立和完善社区档案工作体系,把为社区建设和人民群众服务的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大力引导及广泛开展家庭建档工作,培育典型并总结推广,把社区建档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加强对发生在本地区的重大活动、重大事件档案的跟踪指导,加快推进信用档案工作,完善社会保障档案管理,不断拓展档案工作服务新领域。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档案法制建设,确保档案工作健康发展。

1 .健全档案法规规章。认真贯彻省档案局《 全面加强档案法制建设实施意见》 、档案工作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科学合理地制定与档案法律法规相配套、符合本地发展实际的档案行政管理制度,为档案工作的依法开展和依法推进,提供可行的全面的制度保障。
2
.实施档案执法检查.继续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加快建立与档案行政管理相适应的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档案行政执法体制,围绕开展档案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充分运用档案法律法规赋予各级档案行政部门的行政职权,有效实施对档案违法行为的查纠和处罚。
3
.加强档案普法宣传.认真实施普法教育,全面落实档案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任务,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档案工作人员的宣传学习,提高执行档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档案法治意识。促进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各级领导干部、档案行政执法人员以及档案馆接待利用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得到明显提高。

(二)敢于创新勇争一流,推进工作目标的全面完成。着眼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牢固树立创新意识和争先意识,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新时期档案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创新,努力实现档案工作思路的新突破,工作领域的新拓展,工作效能的新提高,以开拓创新和勇争一流的姿态,加大工作力度,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
(三)培育人才建设队伍,为档案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1 .加强档案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通过学历教育、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和学术研究等多种形式,提高档案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要坚持用先进理论武装干部头脑,用科学知识提升干部素质,切实解决干部队伍中眼界、知识、能力与形势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努力建设一支眼界宽、思路宽、胸襟宽的,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富有创新、创业、创优精神的能够适应现代化管理需要的档案专业干部队伍。

2 .培育高级人才和学科带头人.认真做好档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努力使高级职称人员成为档案事业发展的骨干和档案学科研究的中坚力量,积极开展档案学术研究工作,为档案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3
.加强档案部门作风建设.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持续深入扎实地推进机关作风建设,认真把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部署具体落实到档案部门工作的各个方面,按照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要求,努力建设一个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

(四)加强领导和加大投入,为档案工作提供物质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关心和加强档案队伍建设,要把档案事业列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规划,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加大对档案事业的经费投入,将综合档案馆的设施设备建设、档案保护经费等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档案事业和其他各项社会事业同步协调、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发挥档案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主题词:档案  规划  通知

中共常州市委办公室

2006 6 24 日印发共印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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