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档发〔2008〕24 号
各辖市、区档案局,市各有关单位:
最近我局接到部分企业反映,一些公司、企业假借市档案局名义向企事业收取档案资料管理费、信息管理费和档案资料。市档案局特此申明:1、常州市档案局没有下属公司企业,从未委托他人和单位收取企业有关信息、档案和费用。2、市档案局面向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的服务是无偿的,不得收取任何费用。3、档案信息是企业财产,档案管理部门不得收取非国有企业档案。
请各市档案局,市有关单位将此通知转发至有关企、事业单位。以后若发现类似事件,请有关单位提高警惕,查明身份并与市档案局法制宣教处联系。
联系电话:856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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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档案局
2008年6月23日
主题词: 警惕 假冒 通知
常州市档案局 2008年6月24日印发
共印2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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