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档发〔2009〕21号 关于开展2009年度第二批档案工作年检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档案局第八号令,推进全市档案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依照《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关于开展2009年度档案工作年检的通知》(常档发[2009]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定于7月27日至8月4日开展2009年度第二批档案工作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内容: 对照《常州市档案工作年检标准》(常档发[2003]27号),重点检查: 1、2008年度档案工作年检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2、《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的正式发文及执行情况; 3、2008年度各类文件材料收集归档情况; 4、档案室目录数据库建设情况; 5、各单位0A系统中档案管理模块的建设应用情况。 二、检查方式: 1、各单位汇报自查情况; 2、检查组实地检查评议; 3、检查组对照《常州市档案工作年检标准》进行打分并反馈检查意见。 三、情况通报: 档案工作年检结果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检查结束后,我局将对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通报。年检优秀单位应对有关部门人员予以奖励,不合格单位将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希望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妥善安排,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联系部门:业务指导处 联系电话:85681010 85681011 附件:年检日程表。 常州市档案局 2009年7月13日 主题词:档案 年检 通知 常州市档案局 2009年7月13 日印发 共印35份 附件: 年 检 日 程 表 年检时间 | 年 检 单 位 | 7月27日上午 | 公安局、 国检局 | 7月27日下午 | 法院、检察院 | 7月28日上午 | 总工会、人防办 | 7月28日下午 | 工商联、旅游局 | 7月29日上午 | 烟草局、残联 | 7月29日下午 | 报社、科协 | 7月30日上午 | 工商局、海关 | 7月30日下午 | 地震局、气象局 | 7月31日上午 | 工贸国资公司、药监局 | 7月31日下午 | 文联、行政服务中心 | 8月3日上午 | 盐务局、质监局 | 8月3日下午 | 国税局、住房公积金中心、 | 8月4日上午 | 地税局 | 8月4日下午 | 党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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