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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加强市属企业档案工作的意见
索 引 号:014110120/2010-0000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档发〔2010〕20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档案局 国资委
生成日期:2010-07-20 公开日期:2010-08-0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国家、省档案局和国资委有关企业档案工作有关要求,促进市属企业档案工作有效地为企业运营发展和经济社会建设服务,为推动全市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服务,现对加强市属企业档案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关于加强市属企业档案工作的意见
常档发〔2010〕20号
                                                              常档发〔201020
 
                      

 

各市属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国家、省档案局和国资委有关企业档案工作有关要求,促进市属企业档案工作有效地为企业运营发展和经济社会建设服务,为推动全市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服务,现对加强市属企业档案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市属企业档案工作的重要意义

企业档案是企业知识资产和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档案工作是企业研发、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的基础性管理工作。确保企业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提供利用,对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市属各企业要充分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从维护党和国家根本利益的高度、从维护企业及职工权益的高度出发,依法做好企业档案的各项管理工作。

二、理顺企业档案工作管理体制

(一)坚持企业档案工作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集中统一管理是我国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企业档案工作也应遵循这一原则。企业档案工作应实行由企业档案管理部门统一领导、统筹规划、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并监督指导,本企业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全部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在坚持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下,分级负责、确保安全、合理利用。

(二)加强企业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应明确一名企业领导分管档案工作;根据企业规模和管理模式设置专门的档案机构,明确档案机构负责人,配备相应的专职档案人员,保障档案职能的正常履行;明确各职能或承办部门、各项目档案工作的负责人,并配备相应的专(兼)职档案人员。由此形成系统有人抓、层层有人管的档案工作网络,以保障企业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企业应将档案工作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纳入企业管理的有关制度和工作环节,纳入各项工作和有关人员的考核范围,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档案工作组织和管理体系。

(三)加强企业档案机构的管理职能企业档案部门应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企业档案工作规范》和国家有关企业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负责建立健全本企业档案工作制度,制定本企业档案工作发展和信息化建设规划与计划;做好企业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等档案业务工作;加强对本企业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工程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科研项目档案管理的检查和管控工作,使项目档案管理与项目管理同步开展;加强对所属机构、企业和境外机构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定期召开档案工作会议,开展档案工作业务培训、检查和考核;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国资委的档案工作业务指导、检查和专项验收,规范和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三、加强企业档案工作基础建设

(一)制定企业档案工作制度。企业要按照国家档案法规和企业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文件归档制度、档案保管制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档案统计制度、档案利用制度、档案保密制度、电子档案管理制度及档案管理系统操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确定文件、档案整理规范,明确档案分类方案,切实保障企业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完善文件材料收集归档企业应制定并不断完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企业各项工作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特别是反映企业发展、资产运作和与员工有关的文件材料必须列入归档范围;文件形成、积累和归档要求应纳入企业各项工作流程,纳入企业人员岗位责任制。企业应加强对照片、声像、实物、电子等非纸质文件材料的收集。加强对派出机构、临时机构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指导和监督,确保应归档文件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和有效。

(三)配备档案工作设施设备企业要配备适应自身档案工作需求的档案专用设施设备,合理安排档案库房、办公室、阅档室,有条件的可设置陈列室;配备符合要求的档案柜架、卷皮卷盒等档案装具;配备必要的档案保护设备和技术设备。

四、推进企业档案信息化建设

企业应将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企业信息化建设整体方案中,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企业档案部门应参照国家、省有关电子文件、电子档案管理的标准,加强企业信息系统形成的电子文件和数据的管理与归档保存;加强电子文件存储系统和档案数据库建设;有步骤、分阶段地实施重要纸质档案的数字化工作;构建企业档案信息化服务平台,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网络共享,使档案在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中发挥最大效益;做好电子文件的备份、安全防护、灾难恢复和保密工作,促进档案工作逐步向自动化、信息化、网络化转变。

五、提升企业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

企业档案蕴藏大量具有价值的信息,在维护国家和企业利益及遵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企业档案部门要大力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促进档案信息资源的利用与共享,充分发挥档案的现实作用。企业档案部门要根据企业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和攻关项目的需要,采取多种形式,对档案信息资源进行多角度和深层次的开发,主动为企业领导决策和企业发展提供档案信息服务;通过举办档案展览、开展档案编研等形式,为企业文化建设提供信息支撑;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及时、准确地满足利用者的需求;建立档案利用服务效果反馈机制和评价体系,充分发挥档案的信息资源价值,促进档案信息向企业现实生产力和竞争力的转化。

六、加强企业档案工作队伍建设

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配备档案工作人员。档案部门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档案人员应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同等学识水平。企业应当对本单位档案工作中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人员给予奖励。企业应鼓励档案人员参加上岗培训、继续教育、业务技能培训、现代信息资源管理理论与信息技术知识培训、项目档案管理与验收等档案专业培训,支持档案人员申请评聘档案专业技术职务和职称,参加企业档案工作协作组和专业研讨活动,加强业务和学术交流。培育出一支高水平的企业档案专业人才队伍。

七、做好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时的档案处置工作

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时,应将档案作为企业资产,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档案的处置工作。为防止企业档案散失,维护国家、企业的安全和利益,保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应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档案处置方案,监督档案处置实施过程,根据实际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涉及企业档案向外资、民资企业转移的,须报市国资委、市档案局审查。凡因处置不善而造成企业档案流失损毁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八、大力提高企业档案工作水平

企业应围绕自身发展和档案资源的积累与建设,树立企业资产管理与业务发展到哪里,档案管理就延伸到哪里的理念。企业档案部门要积极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产权制度要求的现代企业档案工作。要积极学习和借鉴国际、国内先进的档案管理理念与模式,将现代信息技术和现代管理方法与档案工作有效结合,创新档案管理体制与机制。实现企业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将企业档案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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