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档发〔2010〕22号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档案工作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辖市(区)档案局、卫生局,市卫生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江苏省档案局、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档案工作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苏档发〔2010〕1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对本地区、本单位(医疗、疾控、监督、急救、血站、妇幼保健和社区服务等机构)的档案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各辖市(区)卫生局、档案局汇总本地区医疗卫生机构档案工作自查情况形成综合自查报告。各地、市卫生局直属各单位于7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分别报常州市档案局业务指导处和常州市卫生局办公室。市档案局、市卫生局将根据各地、各单位自查情况,于8月份联合组织实地检查,并对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常州市档案局业务指导处 联系人:王文兰 电话:85681011 传真:85681008 邮箱:cdywzdc@163.com 常州市卫生局办公室 联系人:姚天皎 电话:85682560 传真:85682550 附件:《关于开展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档案工作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
常州市档案局 常州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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