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档发〔2010〕33号 关于同意钱叶香等24位同志具备 档案专业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常州市档案专业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议于2010年8月17日举行。经评审,同意钱叶香等19位同志助理馆员、张燕等5位同志管理员的任职资格,特此通知。 附件:名单 常州市档案专业初级职务 主题词:档案 任职 通知 常州市档案局 2010年8月24日印发 共印30份 附件:名单 助理馆员19名: 1、钱叶香 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2、沈 芳 常州火炬置业有限公司 3、唐小华 常州工学院 4、陈黎军 常州市直属房产管理处 5、朱 伟 常州市档案馆 6、潘 宏 常州市天宁区天宁街道 7、姜 梅 常州市新北区人大 8、金 珊 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9、李文娟 常州市武进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0、周 静 常州市政协 11、吕小燕 西夏墅镇人民政府 12、邵 雅 常州市档案馆 13、李香花 常州市歌舞团 14、王建娟 常州市天宁区档案馆 15、陆庆华 常州市电化教育馆 16、叶文勤 常州市地方海事局 17、张一之 常州市武进区前黄初级中学 18、徐亚倩 西夏墅镇人民政府 19、缪秋君 常州市档案馆 管理员5名: 1、张 燕 常州市武进区夏溪小学 2、马 玲 常州城市照明管理处 3、严小燕 常州市新北区农林局 4、陈 诚 新北区档案馆 5、曹伟光 常州市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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