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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报送“辉煌十一五成果图片展”档案资料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120/2011-0000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档发〔2011〕23号 发布机构:市档案局
生成日期:2011-08-30 公开日期:2011-09-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档案局决定在十月一日前,在运河5号举办“辉煌十一五大型图片展”。请各单位报送展板素材,统一制作,充分展示各条线各部门“十一五”期间取得的巨大成就。
关于报送“辉煌十一五成果图片展”档案资料的通知
常档发〔2011〕23号

市各部委办局、市各有关单位:

  “十一五”期间是常州结构调整进展最快、成效最明显的时期;是民生改善最为突出、百姓得实惠最多的时期;是城乡建设力度最大、面貌变化最为显著的时期;也是城市影响力不断扩大、对外形象迅速提升的时期。走出了一条具有常州特色的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之路。为此,常州市档案局决定在十月一日前,在运河5号举办“辉煌十一五大型图片展”。为充分展示各条线各部门“十一五”期间取得的巨大成就,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的组织形式:为使展览更具权威性、美观性、可看性,由各单位独立组织展板素材,档案局统一格式、统一设计、统一喷绘、统筹费用。每一个单位原则安排3块展板,最多不超过6块。展板规格为2400mm1200mm。各单位组织的展板内容要涵盖本条线各区、市范围。

  二、展板组织要求:展板以图片为主,文字数据为辅。展板内容全部以电子文件格式采集整理。

  1、每一块展板单独形成一个文件夹,并注明展板名称如:科技局展板1******,科技局展板2*****等。

  2、每一展板由文字说明和4到8张图片组成。文字要求简练、准确、可编辑,数量不超过300字,如:展板1说明(文本文件)。图片要求具有代表性、权威性、可看性。

  3、每一图片要求注明图片的详细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人物、背景及拍摄者。为确保展板设计效果,有数码相机拍摄的原始数据的,尽量采用原始数据,照片像素不低于3M。彩色照片、纸质的其它载体转换成电子文件,优先采用彩色扫描,扫描分辨率不低于500dpi。扫描设备不具备的,可联系档案局征集编研处帮助。

  三、展板的报送方法与时间:各单位形成的展板素材,刻成光盘,于9月10号前报送到档案局征集编研处。也可网上直接报送。QQ:2257681924。报送内容要得到分管领导的确认。

  运河5号档案博览中心档案展示厅,是市委市政府倾力打造面向全市公众展示“十一五”以来取得的辉煌业绩的又一重要窗口,“十一五”成果展也是全市人民对各部门工作业绩最直观的考评。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十一五”成果的总结展示工作,指定专人提练“十一五”以来的主要成果,收集整理能彰显能代表本条线本部门“十一五”主要成就的优秀图片,高质量的完成本条线本部门展板的组织工作。让展板的份量与本条线本部门五年的劳动成果相匹配,与本条线本部门在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地位相匹配,与本条线本部门在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作用相匹配。

  联系电话:85681017        QQ2257681924

  联系人:熊大海   王鹤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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