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劳动工资统计专
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常州市教育局人事处、卫生局人事处:
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关于印发2006年统计督查和统计监审工作安排的通知》〔苏统(2006)15号〕精神,今年把教育、卫生两个行业的劳动工资统计列入全省专项执法检查的范围,并采用省、市、县(市、区)统计部门三级联动的方法,重点整治瞒报、漏报、虚报和拒报、迟报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为了执行好省统计局劳动工资统计专项检查工作的文件精神,使今年的专项检查达到预期的效果,根据常州实际,我市将采取统计部门牵头,行业主管部门配合的方法进行这项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部署如下:
一、自查自纠。教育、卫生两个主管部门首先对系统内所有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有效的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二、重点抽查。常州市统计局将分别会同教育、卫生两个主管部门,对其下属单位进行重点抽查。由于卫生系统在前年江苏省统计局进行的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后,系统内单位已经进行过自查自纠工作,数据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但仍要督促下属单位再次进行自查自纠,努力保证统计数据质量,今年我局将抽取1-2个单位进行回访抽查。教育系统是这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抽查单位不少于5个。
三、检查内容。自查与抽查的主要内容是劳动工资统计制度执行情况和统计基础工作;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从业人数等主要指标的统计数据质量。重点检查2005年年报和2006年季报数据。
四、时间要求。自查自纠工作必须在8月底前结束,重点抽查工作9月底前结束。
五、上报材料。8月底前,两主管部门要将这次自查自纠工作的部署及操作方法、数据质量情况、存在问题的整改、以及是否有统计违法行为存在等结果形成书面材料,交给常州市统计局社会处。
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劳动工资 统计 检查 通知
常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抄送:江苏省统计局人口与就业统计处 2006年5月29日
打印:郭 勇 校对:王汝渊 共6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