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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2007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报名工作安排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64/2007-0002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统计局
生成日期:2007-04-16 公开日期:2008-04-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明确了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时间
关于2007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报名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辖市、区统计局 ,市各部、委、办、局、集团(公司)、直属单位职称机构: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47号)和江苏省统计局《关于2007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苏统职办字[2007]1号)精神,现对2007年我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时间:自2007418日起2007530

  二、报考条件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2、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二)报考统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20年,且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15年,并取得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满4年。

  2、高中、中专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15年,并取得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满4年。

  3、大专毕业后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4、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5、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6、获博士学位。

  (三)报考统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10年。

  2、高中以上学历。

  要按照各专业资格考试文件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详见人办发[2000]100号文件)。

  三、教材、大纲

2007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和考试指定用书与2006年保持一致。 

   四、考试时间

  2007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为1021

  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时间: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时间: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工作实务

五、考试信息查询

  考生可在中国统计信息网(http://www.stats.gov.cn)上查询有关考试信息。考试结束两个月后,考生可拨打热线电话查询考试成绩。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热线查询电话为当地“16899111”或北京“010-16899111”。各市应在发放准考证时,以书面形式将热线号码和中国统计信息网网址通知到每一个考生。

  六、考试收费

2007年我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按《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2003]124号、苏财综 [2003]41号)执行。具体的收费标准是:中、初级考试每人收取考试费120元(每人每科60元,共2科),不再收取报名费。

 

〇〇七年四月十七日

主题词:统计专业 资格 考试  通知

常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2007417印发

打印:郭 勇        校对:韩方良           共印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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