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统计年定报工作布置过程
中加强依法统计宣传的通知
各辖市区统计局,本局各处室(队):
统计年定报工作布置是统计部门联系基层,落实工作任务的重要环节,为确保统计方法制度的顺利贯彻实施,各地、各部门要抓住年定报工作的有利时机,加强《统计法》的宣传和教育,规范行政行为,做到依法布置、依法管理,营造良好的依法统计氛围。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利用统计报表宣传《统计法》
统计报表是统计工作的重要载体,涉及面广,发放量大,利用统计报表宣传《统计法》效果好、影响大。各地、各部门在规范统计年报、定报和其它调查报表的制发的同时,必须在统计报表的醒目处印刷统计法律法规条款,宣传《统计法》和持证上岗有关法律法规的条款。
二、结合布置活动开展依法统计宣传教育
利用统计年定报布置活动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各地、各部门在年报、定报布置时,要做到任务布置到那里,业务培训组织到那里,法制宣传开展到那里。要特别重视针对基层统计对象的业务辅导,要把报表的统计规范,方法制度,填报范围和指标口径解释清楚。同时要将《统计法》作为培训内容,每次培训必须利用15分钟以上时间宣讲《统计法》。要发放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资料,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三、做好依法统计的示范宣传。布置年定报工作是统计部门行政行为的集中展示,也是依法统计示范宣传的最佳时机。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常州市统计局《关于规范统计年定报工作的意见》[常统发〔2006〕81号]文件,从形式上,行为上、内容上,方法上严格要求,规范布置形式,规范告知方式,规范业务培训,规范报表领用。并且要注重做好行政记录,在年定报的贯彻中体现统计工作的严肃性。
附件:《有关统计法律法规条款》
二○○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布置 年定报 统计宣传 通知
打印:郭 勇 校对:夏 耘 共印15份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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