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7年常州市统计
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辖市(区)统计局、有关乡镇(街道)、局各处室(队):
现将《2007年常州市统计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2007年常州市统计监督检查计划
二○○七年四月十一日
主题词: 印发 统计 监督检查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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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省统计局法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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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2007年4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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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郭 勇 校对:陈 超 共印30份
附:
2007年常州市统计监督检查计划
依法开展统计检查是统计部门履行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强化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现根据全省法制工作会议精神及全市法制工作的总体部署,制定2007年常州市统计监督检查计划。
一、统计督查
按照去年下发的《常州市统计督查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市计划用3~5年时间对所有乡镇(街道)全面督查一遍。今年是执行《常州市统计督查实施方案》的第二年,列入督查计划的乡镇(街道)如下:
溧阳市:埭头镇、上黄镇、上兴镇
金坛市:尧塘镇、指前镇
武进区:横林镇、洛阳镇、牛塘镇、雪堰镇、前黄镇、郑陆镇
新北区:春江镇、孟河镇、河海街道
钟楼区:永红街道、西林街道
天宁区:茶山街道、雕庄街道
戚墅堰区:丁堰街道
二、统计监审
(1)市统计局监审任务:监审单位不少于24家,其中工交、贸易及投资三个处室监审单位不少于5家,其他专业处室分别不少于2家。全局查处统计违法案件不少于5起。
(2)辖市区统计监审任务:监审单位不少于40家,其中武进区、金坛市和溧阳市分别不少于10家,新北区、钟楼区和天宁区分别不少于3家,戚墅堰区不少于1家;查处统计违法案件不少于16起,其中武进区、金坛市和溧阳市分别不少于3起,钟楼区、天宁区和新北区分别不少于2起,戚墅堰区不少于1起。
(3)配合省统计局的重点监审工作:对20个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20个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监审。
三、统计巡查
一是市局将对戚墅堰区的统计工作进行巡查;
二是要对辖市区统计督查工作情况进行巡查。
四、专项检查
年内组织开展服务业统计、能源统计专项检查1~2次。
上述各项计划,要求在2007年10月底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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