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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在全市统计系统开展“统计有情数海无悔”有奖征文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64/2009-0000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统发〔2009〕40号 发布机构:市统计局
生成日期:2009-06-09 公开日期:2009-06-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大力倡导和弘扬以敬业、诚信为核心的统计事业观和价值观,努力塑造政治合格、业务精湛求真务实、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统计队伍
关于在全市统计系统开展“统计有情数海无悔”有奖征文活动的通知
常统发〔2009〕40号
 

各辖市(区)统计局,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倡导和弘扬以敬业、诚信为核心的统计事业观和价值观,努力塑造政治合格、业务精湛、求真务实、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统计队伍,进一步提高统计队伍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经研究,决定2009年下半年在全市统计系统组织开展以“统计有情数海无悔”为主题的有奖征文活动。现将本次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范围

本市范围内各级统计机构干部职工,市各有关部门统计分管领导和统计人员,有关企事业单位统计分管领导和统计人员。

二、征文内容

本次有奖征文以“统计有情 数海无悔”为主题,内容可包括统计事业发展、统计改革创新实践、统计人物、统计观点以及统计工作者先进典型事迹等。

征文作品以个人名义参评,征文题目自拟,除小说、戏剧之外的各种体裁作品均可以参加评选。要求作品必须为20096月份以后创作,没有在媒体(包括网络)公开发表过,每篇字数一般不少于1000字(诗歌除外),不超过3000字。

三、奖项设置

本次有奖征文设立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5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300元;纪念奖若干名,赠送价值50元的纪念品。

获奖者名单将在常州市统计局内部信息网和常州统计信息网(外网)同时公布。征文活动结束后,将在市级主要媒体开设专栏,选择刊载部分获奖作品。

四、评选标准

本次征文活动将成立专门的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作品的思想性和实用性,对投稿作品进行审核评选。具体评选标准:

1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2主题鲜明,感情真挚;

3条理清晰,表达生动;

4有一定的思想深度和独到见解。

五、投稿要求

本次有奖征文活动于2009年7月1日开始,截稿日期为1130日。来稿请在文末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并在信封上标注“统计征文”字样。

来稿一律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邮寄市统计局综合处,地址:龙城大道1280号行政中心1号楼B914室;邮编:213022;联系电话:0519-85683069,同时将WORD电子版稿件发送至4702056@qq.com

六、其它事项

1、请各辖市(区)统计局协助做好有奖征文的组织和发动工作,并将通知及时转发至本地区各乡镇(街道)统计办。

2、本次活动设立“组织奖”,表彰奖励组织发动工作到位、参评作品报送踊跃的辖市区统计局。

2、参评作品无论获奖与否,均不退回,请作者自留底稿。

3、参评作品文责自负,严禁抄袭和剽窃,一经查出,取消参评资格。

4、为确保征文活动的公正透明,杜绝抄袭和剽窃行为,初评结果将在统计内部信息网上公示一周,广泛征求干部职工意见。

 

 

 

 

 

 

 

〇〇九年六月九日

 

 

 

 

 

 

 

 

 

主题词: 统计 有奖征文通知

常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200969印发 

                                        共印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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