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统计局,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倡导和弘扬以敬业、诚信为核心的统计事业观和价值观,努力塑造政治合格、业务精湛、求真务实、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统计队伍,进一步提高统计队伍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经研究,决定2009年下半年在全市统计系统组织开展以“统计有情数海无悔”为主题的有奖征文活动。现将本次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范围 本市范围内各级统计机构干部职工,市各有关部门统计分管领导和统计人员,有关企事业单位统计分管领导和统计人员。 二、征文内容 本次有奖征文以“统计有情 数海无悔”为主题,内容可包括统计事业发展、统计改革创新实践、统计人物、统计观点以及统计工作者先进典型事迹等。 征文作品以个人名义参评,征文题目自拟,除小说、戏剧之外的各种体裁作品均可以参加评选。要求作品必须为2009年6月份以后创作,没有在媒体(包括网络)公开发表过,每篇字数一般不少于1000字(诗歌除外),不超过3000字。 三、奖项设置 本次有奖征文设立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5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300元;纪念奖若干名,赠送价值50元的纪念品。 获奖者名单将在常州市统计局内部信息网和常州统计信息网(外网)同时公布。征文活动结束后,将在市级主要媒体开设专栏,选择刊载部分获奖作品。 四、评选标准 本次征文活动将成立专门的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作品的思想性和实用性,对投稿作品进行审核评选。具体评选标准: 1﹒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2﹒主题鲜明,感情真挚; 3﹒条理清晰,表达生动; 4﹒有一定的思想深度和独到见解。 五、投稿要求 本次有奖征文活动于2009年7月1日开始,截稿日期为11月30日。来稿请在文末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并在信封上标注“统计征文”字样。 来稿一律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邮寄市统计局综合处,地址:龙城大道1280号行政中心1号楼B座914室;邮编:213022;联系电话:0519-85683069,同时将WORD电子版稿件发送至4702056@qq.com。 六、其它事项 1、请各辖市(区)统计局协助做好有奖征文的组织和发动工作,并将通知及时转发至本地区各乡镇(街道)统计办。 2、本次活动设立“组织奖”,表彰奖励组织发动工作到位、参评作品报送踊跃的辖市区统计局。 2、参评作品无论获奖与否,均不退回,请作者自留底稿。 3、参评作品文责自负,严禁抄袭和剽窃,一经查出,取消参评资格。 4、为确保征文活动的公正透明,杜绝抄袭和剽窃行为,初评结果将在统计内部信息网上公示一周,广泛征求干部职工意见。 二〇〇九年六月九日 主题词: 统计 有奖征文通知 共印40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