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统计局、本局(队)各处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下称《统计法》)已于2009年6月27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修订,以第十五号主席令正式发布,201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共同制定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下简《处分规定》)也已于2009年5月1日正式实施。2009年8月3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统计局、省监察厅、省法制办、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等四部门制订的《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意见》(苏政办发〔2009〕95号),学习和宣传《统计法》和《处分规定》将成为各级统计部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中心工作之一。为确保《统计法》及《处分规定》的学习宣传工作落到实处,联系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计划,希望各辖市、区统计局能结合本地区工作,认真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有利于统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统计数据质量的提高,有利于统计地位和形象的提升为核心,深入开展《统计法》和《处分规定》的学习和宣传,创新学习宣传的形式和手段,健全学习宣传制度,强化重点对象学法,增强学习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各级领导的统计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得到明显提高,各级统计部门和统计人员的依法行政、依法统计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各类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得到明显提高,为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要求
(一)强化学习宣传的计划性。要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统计法》和《处分规定》的通知要求,以及省统计局《统计法》和《处分规定》的宣传计划和学习培训工作指导意见的统一部署,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的宣传计划和学习方案并予以认真实施,增强《统计法》和《处分规定》学习宣传工作的计划性、整体性和针对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学习宣传的广泛性。要区分不同对象,通过各个层面,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开展《统计法》和《处分规定》的学习宣传,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制观念,提高政府统计工作人员的统计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造就全社会学法、知法、守法的氛围。
(三)提高学习宣传的有效性。要围绕“五五”普法、科技清查、人口普查、专项调查和各类专业统计年定报会议等活动,根据本地实际,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通过举办培训班和法制讲座、召开年定报会议等形式,大力推动《统计法》和《处分规定》进课堂、进党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有效宣传统计法律法规。
三、具体工作
(一)总体要求
1、各级统计局领导班子要把学习贯彻《统计法》和《处分规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带头学习。
2、举办全市统计干部培训班,将《统计法》和《处分规定》作为重点内容进行全员培训。
3、利用各专业业务培训和年、定报布置会时机,开展“一小时学法”活动,重点宣讲《统计法》和《处分规定》。
4、采取多种手段进行广泛的宣传。各辖市、区统计部门要因地制宜组织开始以宣传《统计法》和《处分规定》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在9月份和12月份掀起两个学习宣传高潮。
(二)具体安排
1、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转发市统计局、监察局、人事局和法制办等四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统计违法违纪行为规定>的意见》。
2、举办一次以学习《统计法》和《处分规定》为主要内容的全市统计干部培训班。
3、在各专业年定报会议中开展“一小时学法”活动,并做好相关记录备查。
4、在12月份开展《统计法》宣传月活动。抓住“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12月新修订的《统计法》宣传月的有利时机,在12月份组织开展统计法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掀起《统计法》和《处分规定》宣传高潮。
5、印发《统计法》学习手册。编印以宣传《统计法》和《处分规定》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宣传手册5000本,分发给全市各级党政领导、部门领导和各级纪律监督、人事、法制、统计系统所有工作人员,以及有关统计对象。
6、布置橱窗宣传。与司法局联合开展依法统计的社会宣传,在市中心繁华地段布置集广告牌、横幅标语、宣传专栏版面为一体的大型宣传栏,将《统计法》和《处分规定》作为重点内容进行宣传。
7、适时开展统计法宣传周活动。结合省局对我市武进区的督查和对新北区的监审,组织开展统计法宣传周活动。
8、加强网上宣传建设。发挥网络宣传快捷、低成本的优势,在局内外网开设宣传窗口,登载《统计法》和《处分规定》内容及解读材料。
9、利用我局主办的《实践与应用》刊物,开设统计“普法栏目”,普法专栏内容采取统计法知识问答形式,对《统计法》和《处分规定》主要内容进行解答。
10、利用执法检查进行面对面宣传。各辖市区统计局、市局(队)各处室要充分利用巡查、督查、监审之机,对检查单位领导、统计主管领导、统计人员等进行面对面的宣传。
11、曝光统计违法违纪案件。利用报纸、网络等媒体曝光统计违法违纪案件,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努力营造反对统计弄虚作假,维护政府统计权威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统计 违法违纪 宣传计划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