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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统计局(队)2010年统计监督检查计划
索 引 号:014109664/2010-0002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统发〔2010〕29号 发布机构:市统计局
生成日期:2010-03-02 公开日期:2010-03-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新《统计法》,提升统计工作服务决策,服务发展的能力
常州市统计局(队)2010年统计监督检查计划
常统发〔2010〕29号
 

各辖市、区统计局,本局、队各处室: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新《统计法》,提升统计工作服务决策,服务发展的能力,更加科学、合理、合法、完整地反映“有效投入提升年”成果,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体现依法强统,制定2010年度统计监督检查计划如下:

1、统计督查。根据统计督查规划,今年是新一轮统计督查的第二年,全年督查19个乡镇(街道)。统计督查应本着促进统计基础工作不断加强,统计内外部环境不断改善、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高的目的开展。统计督查工作实行市、辖市区联动,以辖市区为主、市局抽查验收的方式进行。2010年督查单位名单如下:

金坛市:薛埠镇、儒林镇、尧塘镇;

溧阳市:南渡镇、上兴镇、竹箦镇

武进区:洛阳镇、郑陆镇、横林镇、牛塘镇、奔牛镇;

新北区:春江镇、三井街道、孟河镇

钟楼区:永红街道、西林街道;

天宁区:茶山街道、雕庄街道;

戚墅堰区:丁堰街道。

2、统计监审。全市监审检查企事业单位不少于450家,其中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全年检查单位各不少于 60家,天宁区、钟楼区、新北区各不少于 50家,戚墅堰区不少于20家。

市局、队各主要处室要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局工交、能源、社会、投资、贸易处全年监审单位各不少于10家;队服务业处、统计监测处、价格处各不少于5家。

各地、各专业处室要把监审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来抓,三月底前递交具体方案,做到统一计划,规范操作,突出重点,协调行动,使监审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在监审中要善于发挥专业处室和乡镇综合统计的作用,建立以专业负责人为主的执法检查小组,推动“全员执法”,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3、统计巡查。

1)继续对辖市区统计工作进行巡查,今年巡查对象为武进区统计局。巡查重点:一是围绕贯彻落实“在地统计”工作,全面贯彻统计方法制度,开展统计数据质量科学评估和提高统计工作整体水平等方面内容展开。二是围绕提升统计能力,创新统计理念,增强统计服务意识,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发挥统计职能等方面开展;三是围绕促进依法行政,规范统计行为,开展督查活动等内容开展。

2)对市属部门统计工作进行巡查。按照《江苏省统计工作巡查办法》要求,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部门统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常政办发(200984]要求,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督促部门依法履行统计职责,及时跟进政府重点工作要求,加强服务业等新兴业态的统计工作。2010年巡查部门不少于3个。

4、专项检查(调研)。

1)对9个省级开发区的统计工作进行专项调研检查。计划利用2个月的时间,围绕开发区统计基础工作建设,开展调研和检查。督促开发区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开发区争先进位的要求,加强和规范园区统计工作,提升园区统计能力,促进开发区的统计工作再上一个新水平。

2)市局、队各专业要结合本专业的特点积极开展统计专项检查。通过专项检查宣传依法统计,沟通工作关系,了解基层情况,解决统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5、严肃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对于统计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反统计法的行为必须严肃查处。2010年全市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应不少于省局下达的计划数(具体计划待省局计划下达后再作安排)。

 

 

                         

 

 

 

 

 

 

 

                     二○一○年三月二日

 

 

 

 

 

主题词:统计 监督检查 计划

常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032 印发

                                       共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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