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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2012年常州市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64/2012-0001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通知公告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统发〔2012〕49号 发布机构:市统计局
生成日期:2012-04-02 公开日期:2012-04-1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按照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2012年常州市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关于印发《2012年常州市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常统发〔2012〕49号

各辖市(区)统计局,本局各处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2012年常州市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2年常州市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二O一二年四月一日

主题词:统计 党风廉政建设 通知

  抄送:省统计局纪检监察室

  常州市统计局办公室20124月5印发

共印10份

2012年常州市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2012年,我市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全省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全市统计改革建设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统计行风建设,扎实推进统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推进统计“三个提高”和“四大工程”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认真贯彻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统计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全面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依据《省辖市统计行风建设责任书》的要求,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意识,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反腐倡廉工作合力。

  3、细化责任分工,切实搞好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按照《常州市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中的承诺,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严格追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确保责任书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二、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进一步筑牢反腐倡廉道德防线

  4、强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以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为重点,强化廉政勤政教育;以坚持求真务实、反对弄虚作假为重点,强化统计职业道德教育;以坚持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为重点,强化艰苦奋斗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宗旨观念,严格遵守廉政规定,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

  5、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把统计系统廉政文化建设融入反腐倡廉建设全过程,充分运用专题讲座、学习参观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经常性、针对性、多样性的反腐倡廉学习教育,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和党纪意识,促进更加自觉地遵规守纪和廉洁从政。

  三、围绕中心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大统计监督检查力度

  6、紧紧围绕全国和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意见》、局2012年重点工作所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机制,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7、加强对以“企业一套表”为核心的“四大工程”建设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统计机构及相关专业要加大对基层的检查指导力度,统筹处理解决各种问题,切实做好“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的各项工作,确保一套表数据联网直报工作的顺利实施。

  8、加强依法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重点领域的统计工作,加快推进服务业统计和文化产业统计监测,加大综合监测数据库体系建设力度,不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四、建立完善惩防体系,进一步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

  9、结合统计实际,把廉政风险和业务风险有机结合起来,以管理人、钱、物、数的岗位为重点,强化监督管理,增强风险防控能力,形成廉政风险和业务风险双防双控机制。

  10、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把加强统计数据管理,防范以数谋私作为统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规范权力运行,确保统计部门依法行政、民主决策、管理科学、行为规范。

  11、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为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进一步完善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报告、谈心谈话等制度。充分发挥组织监督、法纪监督、群众监督等多种形式监督的作用,增强监督的广泛性和有效性。

  五、加强统计行风建设,进一步提升统计部门良好形象

  12、大力弘扬“真实可信、科学严谨、创新进取、服务奉献”的统计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和积极践行统计核心价值观,加强统计文化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将统计核心价值观落实到统计工作中去。

  13、紧密结合“统计能力提高年”活动,以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干部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为重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知识培训和评优活动,努力提高统计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14、以提高工作效能为重点,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迎接、宣传、贯彻十八大”和“三解三促”活动,以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执行力为重点,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加强调查研究,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质量。

  15、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统计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统计信息资源优势,积极主动为各级党政机关提供统计信息和分析材料,做好统计数据发布和解读工作,努力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的需求。

  16、健全统计行风建设责任制度,完善全市统计行风建设工作责任网络。制订下发《常州辖市区统计行风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加强对辖市区统计局统计行风建设工作的领导指导。

  六、认真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17、不断深化廉政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加大落实《廉政准则》的力度,完善配套制度、强化工作措施,全面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

  18、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要求。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坚决整治各级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严禁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利用职权委托理财、获取内幕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

  19、不断推进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严格执行专项治理工作要求,严禁公款出国(境)旅游;认真执行关于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严格预算管理;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个人事宜大操大办或借机敛财;不断健全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

  七、加强信访举报工作,进一步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20、严格执行《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坚决遏制在统计上弄虚作假。按照中纪委、省纪委要求,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贪污受贿、失职渎职损害群众经济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的案件。

  21、认真受理信访举报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举报制度,规范信访处理工作程序,做好信访举报事项的核实工作,对构成违纪违法的问题要立案查处,对信访反映的一般性问题要及时找干部谈话提醒,对举报失实的问题要主动澄清,对诬告、陷害者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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