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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2012年镇(街道)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达标验收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64/2012-0002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统发〔2012〕77号 发布机构:市统计局
生成日期:2012-06-05 公开日期:2012-06-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常政发[2012]62号)文件精神,为推进“四大工程”改革奠定基础
关于开展2012年镇(街道)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达标验收的通知
常统发〔2012〕77号

各辖市区统计局: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常政发[2012]62号)文件精神,为推进“四大工程”改革奠定基础,根据《关于开展镇(街道)统计机构基础工作规范化达标验收的通知》(常统发[2011]62号)要求,结合全市统计能力提高年活动方案的总体部署,决定于6月中旬至9月底组织开展2012年镇(街道)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达标验收工作,对2011年未完成验收的所有镇(街道)组织达标验收。为确保达标验收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达标验收工作机构

  (一)达标验收领导小组

  组 长:陈荣平

  副组长:吴志刚恽东玉钱保生陈宝兴杨敏

  (二)达标验收工作小组

  验收工作小组成员由市局有关分管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业务骨干以及辖市区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等专业人员组成。验收工作小组成员保持相对稳定。

  验收一组:

  组   长:吴志刚

  基层基础组:韩方良季霞

  工业能源组:詹 威  曹秀莉

  投 资 组:刘敬敏 董双刚

  服务业、贸易组:王 晨 汪俊 蒋 慷

  验收二组:

  组   长:陈宝兴

  基层基础组:顾海峰  张向平

  工业能源组:陈邦辉 缪 峰

  投 资 组:魏曙宇  董蓓菊

  服务业、贸易组:屠冰 高婷 蒋 豪

  机动人员:

  组   长:杨

  基层基础组:杨薇李戈 周蓓红

  工业能源组:杨彬 史晓琴

  投 资 组:王国胜

  服务业、贸易组:沈彤 罗晓冬

  二、达标验收工作安排

  16月上旬市局组织达标验收工作小组成员进行达标工作培训,明确验收操作流程、检查要求和工作纪律,确保达标验收尺度统一,评价标准统一。

  2、参加2012年度达标验收的镇(街道)原则上为所有2011年尚未达标验收的镇(街道)。

  3、达标验收工作期间,验收小组成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如确因工作需要不得参加验收,应至少提前一天向组长汇报,便于重新调整和安排人员。

  4、达标验收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抽查部分企业的形式进行,验收小组对照《常州市镇(街道)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根据镇(街道)提供的相关材料和记录逐项核查,当场打分。

  5、每个镇(街道)按照随机的原则,抽取10-12个企业、4个投资项目进行数据质量及基础工作情况检查。抽查的企业和项目在检查前一天下班前通知镇(街道)。

  6、验收表和相关资料由验收组成员和被查单位签名,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应现场汇总情况,并向被查镇(街道)反馈检查验收情况(不出定性结论)。

  7、验收小组成员必须加强团结协作,明确责任分工,提高工作效率,尽量减少对基层特别是企业正常工作秩序的影响。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公平、公正做好验收工作,注意维护部门形象和自身形象,不得收取被查单位馈赠的礼品。

  三、达标验收时间安排

  验收共安排33个镇(街道),其中金坛市5个,分别为金城镇、朱林镇、指前镇、儒林镇、开发区;溧阳市7个,分别为埭头镇、上黄镇、戴埠镇、别桥镇、上兴镇、竹箦镇、南渡镇;武进区6个,分别为邹区镇、嘉泽镇、湟里镇、奔牛镇、经发区、高新区;新北区5个,分别为河海街道、龙虎塘街道、孟河镇、新桥镇、罗溪镇;天宁区4个,分别为兰陵街道、红梅街道、青龙街道、雕庄街道;钟楼区4个,分别为经发区、新闸街道、南大街街道、荷花池街道;戚墅堰区2个,分别为潞城街道、戚墅堰街道。验收时间初步安排见附件,如因其它方面工作冲突等原因需要调整验收时间,由市局核算处提前两天通知所在镇(街道)。

  四、其它事项

  1、各辖市区应加强对各镇(街道)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和帮助,加强与镇(街道)分管统计工作领导的沟通和协调,督促基层强化统计机构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确保规范化达标验收工作收到提高领导重视程度、充实统计工作力量、提高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的预期效果。

  2、各辖市区应积极配合和支持市局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工作,协调好抽调人员的工作安排,并协助做好引导和辅助检查工作。

  3、达标验收工作结束后,市局将根据验收得分的总体情况,分别确定镇(街道)规范化达标验收的“合格线”和“优秀线”。达到合格线的镇(街道)认定为“统计基础工作合格镇(街道)”,达到优秀线的镇(街道)认定为“统计基础工作优秀镇(街道)”,并在全市统计工作会议上进行通报表彰。验收得分低于合格线的镇(街道),要求限期整改,于2013年组织复查。

附件:1、常州市镇(街道)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修订)

   2、镇(街道)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验收初步安排

O一二年六月四日

主题词:统计 规范化 达标验收 通知

  常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2年6月4印发  

共印12份

附件1:

常州市镇(街道)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修订)

验收项目

验收内容

验收标准

分值

验收得分

组织建设    (20%

统计   机构  (20分)

明确统计机构、职能和人员编制,统一挂牌,集中办公。统计站(办、科)有独立印章,明确中层职级和职数

设立独立统计机构并统一挂牌得5分,挂靠其它部门得2分,未挂牌不得分

5

 

统计人员集中办公得5分,分散办公得2分,部分专业统计职能分散在其它部门不得分

5

 

明确统计站(办、科)中层职数得5分;统计负责人享受中层正职待遇得5

10

 

力量   配备(20分)

配备与统计任务相适应的统计人员,人员数量达到规定标准

以常住人口或财政收入为标准,统计人员数量达到或超过规定要求得15分,不足部分按比重折算扣除相应分值

15

 

以常住人口或财政收入为标准,行政(或事业)编制人员达到或超过规定要求得5分,没有行政(或事业)编制人员不得分

5

 

领导   重视  (20分)

明确分管领导,保障统计经费,建立统计考核制度

明确分管领导得2分;分管领导参加相关会议并经常听取统计工作汇报得3分,不符合酌情扣分

5

 

统计站(办、科)人员素质符合要求且保持相对稳定得3分;统计站(办、科)负责人调整征求上级部门意见得2

5

 

统计事业费和普查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得5分,实报实销且经费有保障得3

5

 

建立所属村、企业统计工作考核制度并有经费保障得5

5

 

统计   网络  (15分)

村委会、社区有明确的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

所有村级(社区)组织均有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得15分,每缺1个按比重折算扣除相应分值

15

 

业务    素质  (15分)

镇村(社区)、三上企业及重点服务业单位统计人员按统计法要求实行持证上岗

镇(街道)统计站(办、科)人员持证上岗,每缺1人扣2分,扣完为止

5

 

村、社区人员持证上岗,每缺1人扣1分,扣完为止

5

 

三上企业及重点服务业单位统计人员持证上岗率90%以上得5分,不足部分每5个百分点扣1

5

 

管理   制度  (10分)

建立健全统计人员岗位职责、统计工作制度、管理制度和数据质量评估制度

各项管理制度健全且符合实际工作需要得5分,不健全酌情扣1-5

5

 

坚持执行制度并有相应的行政记录和资料,不符合酌情扣1-5

5

 

验收项目

验收内容

验收标准

分值

验收得分

业务建设   (25%)

名录库    建设  (20分)

及时做好名录库动态更新和维护工作,统计单位不重不漏,属性指标准确无误

明确专人负责名录库工作得5

5

 

抽查中统计单位重漏每发生一笔扣2分,属性指标每差错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15

 

统计调查   (30分)

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制度,各项会议签到、报表领取记录资料齐全

基层抽查中发现非法报表每种扣5分;过期报表每种扣2分,扣完为止

15

 

年定报工作布置会无签到记录扣5分,签到记录不规范扣2分;报表领取记录不齐全,扣3分,扣完为止

15

 

统计台账  (10分)

建立主要指标的进度台账和历史台账

两年内的主要指标进度台账齐全得2分,五年内的主要指标历史台账齐全得3分,不齐全酌情扣分

10

 

统计档案  (20分)

统计档案资料有专人负责,机构变动人员调整有资料交接制度,各类重要资料及时归档。

统计档案资料明确专人负责得5分,人员调整变动办理交接手续得5

10

 

各类年定报、文件资料及时归档且保管良好得10分,归档不及时扣1-2分,资料不完整扣1-2分,档案不规范扣1-2

10

 

统计服务   (20分)

编印统计资料汇编,提供统计分析信息服务

编印年度统计资料汇编得5分;编印季度、月度统计资料得5

10

 

撰写年度统计分析或公报得4分;撰写季度分析或信息得4分;撰写月度分析或信息得2

10

 

统计管理和数据质量                (35%

业务培训   (20)

加强对基层企业统计人员的业务管理和培训,三上企业及重点服务业单位有明确的专职或兼职的统计人员,统计人员熟悉业务知识,主要统计指标填报正确

建立企业统计人员台账且及时更新得5分,抽查中发现台账与实际情况不符合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5

 

每年组织企业统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不组织不得分

5

 

企业抽查中统计人员不掌握指标填报方法,数据填报存在技术性差错,每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按被查企业平均得分计算

10

 

企业基础  (30)

企业(单位)各类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统计报表保存齐全

被查企业原始记录齐全得5分,统计台账齐全得5分。不齐全每项酌情扣1-5分。建立电子台账酌情加分。按被查企业平均得分计算

10

 

被抽查企业各类年定报资料完整,签章齐全得10分。报表不全酌情扣1-5分,签章不全酌情扣1-5分。按被查企业平均得分计算

10

 

企业数据与原始记录、统计台账、财务报表和行政记录保持一致

不一致情况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按被查企业平均得分计算

10

 

验收项目

验收内容

验收标准

分值

验收得分

统计管理和数据质量                (35%

数据质量(35分)

企业数据与定报库数据衔接一致

被查企业投资指标上报数与乡镇上报数差异率每1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按被查企业平均得分计算

20

 

企业一套表网上上报率、直报率、直验率稳步提高

企业一套表网上上报率达100%,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5

 

企业一套表网上直报率达100%,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5

 

企业一套表网上直验率达100%,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5

 

数据应用   (5)

各类对外服务资料中应用的综合数据与上报上级部门的数据一致

发现不一致情况每笔扣2分,扣完为止

5

 

报表管理      (10)

镇(街道)留存的三上企业各类年报资料完整,签章齐全

报表不全每发现1个单位扣1分,扣完为止

5

 

签章不全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5

 

信息化和法制建设  (20%)

统计    信息化  (45)

配备与统计工作任务相适应的计算机装备

统计站(办、科)工作人员每人有计算机,每缺少一台扣5分,扣完为止

10

 

工作电脑联接互联网、统计内网和腾迅通,全部联接并运用得15分,每缺少1个项目扣5分;每缺少1台电脑扣2分,扣完为止

15

 

积极推进重点服务业单位统计报表网上直报

重点服务业单位网上直报率90%以上得20分,低于90%每低1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20

 

统计法制   (55)

配备兼职统计执法检查员,定期开展对基层单位的统计工作、数据质量开展检查

明确兼职统计执法检查员并持有检查证书得5分,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5

 

每年组织开展三上企业统计工作情况的调研检查并形成调研情况总结得10分,无总结扣5分,未开展不得分

10

 

积极参加各类统计法制培训,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党政领导统计法律意识良好,保障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监督和报告权得10分,不符合酌情扣分

10

 

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统计法制培训得10分,缺一次不得分

10

 

组织本镇(街道)及所属企业统计人员开展统计法制学习得10分,未组织不得分

10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或配合国情国力调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得10分,未组织不得分

10

 

附件2

镇(街道)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验收初步安排

时间

星期

验收一组

验收二组

614日

星期四

嘉泽镇

荷花池街道

615日

星期五

金城镇

上黄镇

619日

星期二

河海街道

兰陵街道

620日

星期三

埭头镇

奔牛镇

622日

星期五

金坛开发区

龙虎塘街道

625日

星期一

雕庄街道

南渡镇

626日

星期二

湟里镇

朱林镇

628日

星期四

别桥镇

武进经发区

814日

星期二

孟河镇*

上兴镇

815日

星期三

邹区镇*

新闸街道

817日

星期五

竹箦镇

青龙街道

821日

星期二

潞城街道*

新桥镇

822日

星期三

钟楼经发区*

儒林镇

918日

星期二

红梅街道*

南大街街道

919日

星期三

戴埠镇*

武进高新区

921日

星期五

指前镇*

罗溪镇

926日

星期三

戚墅堰街道

注:标*的为2012年统计督查的镇(街道),统计督查与规范化达标验收同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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