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活动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常政发[2012]62号文件精神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64/2012-0002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统发〔2012〕81号 发布机构:市统计局
生成日期:2012-06-07 公开日期:2012-06-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常政发[2012]62号)的文件,是新时期加强全市统计工作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常政发[2012]62号文件精神的通知
常统发〔2012〕81号

各辖市区统计局,各镇、街道:

  市政府于2012年57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常政发[201262号)的文件,是新时期加强全市统计工作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文件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四大工程”建设、组织建设、基层基础建设、部门统计工作、文化产业统计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常政发[201262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望认真贯彻执行。

  1、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各辖市区统计局和各镇、街道要把学习贯彻落实常政发[2012]62号文件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安排,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抓好文件精神的传达学习,使大家了解精神,理解实质,掌握重点。要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营造学习宣传文件精神的浓厚氛围,要通过会议、文件、统计资料等资源优势进行宣传,要运用网络、新闻媒体等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各镇、街道要注重加强对所属企业、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的传达学习,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活动。

  2、制定方案,抓好落实。常政发[2012]62号文件既管当前统计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又管今后一个时期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长远建设。文件明确了各辖市区统计局和各镇、街道、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和企业需要落实的统计工作,各级要进行认真的梳理,确立各自要完成的具体内容。各镇、街道要着力协调和督促所属企业、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统计机构的设置、统计人员的配备和统计台账、原始记录等统计基础工作的建立和完善工作。要制定贯彻落实的实施细则或方案,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有时限、有要求,切实把这一文件的具体任务贯彻好、落实好,既要看到行动,又要抓出成效。

  3、明确责任,加强督查。各辖市区统计局、各镇(街道)要实行“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要明确具体的责任人,坚持一抓到底;要克难求进,主动作为;要注重加强在贯彻落实过程中的检查指导,及时了解和掌握具体情况,做到有的放矢,有效指导。各辖市区统计局还要加强与本地区相关部门的联系,确保文件精神全方位落实。下半年,市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督查组,对各辖市区统计局和各镇、街道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 

主题词:落实 文件精神 通知

  常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2年6月7印发  

共印70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