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审计局文件 常审发〔2010〕59号 常州市审计局关于学习贯彻 《国家审计准则》的通知 各辖市(区)审计局,市局各处室: 审计署第8号令公布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修订后的准则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做好准则的学习贯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准则的重要意义 准则的修订和颁布,是继《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修订后,我国审计法制建设的又一件大事,是完善我国审计法律制度的重大举措,是国家审计准则体系建设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对规范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的行为,保证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和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全市审计机关和全体审计人员要充分认识准则修订的重要意义,保证学习贯彻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认真组织学习培训,全面领会准则内容 审计机关要把学习准则作为审计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学习培训活动。全体审计人员要反复研读,近阶段要重点学习准则的新规定和新要求,尽快熟悉和掌握准则的各项内容。 市局各处室以处室为单位安排时间先行组织学习,做好学习和讨论记录;各辖市(区)审计局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学习贯彻新准则的具体措施,积极安排学习和培训活动。市局将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具体要求和学习贯彻的进展情况,组织集中讲解和培训。 三、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准则落实 审计准则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履行法定审计职责的行为规范,是评价审计质量的基本尺度,为将准则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在学习培训的基础上,市局法制、人事教育等相关职能处室及各辖市(区)审计局,要抓紧清理现行审计业务管理方面的内部规章制度,及时修订,并按准则提出的新要求,补充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准则中的“约束性”规定在实施时落实到位。 四、其他相关事项 (一)各处室和各辖市(区)审计局要将学习贯彻中遇到的问题经梳理后提交给法制综合处,以便集中解答。各辖市(区)审计局要将准则的学习贯彻情况形成简要书面汇报,于12月15日前报市局法制综合处,学习贯彻情况将作为辖市(区)审计局年度综合考核的内容。 (二)审计署、省审计厅如另有具体的学习贯彻意见,做好相关落实工作。 (三)准则电子文本已通过OA下发,为方便日常学习和培训需要,市局已为全市审计人员订购准则单行本,另行下发。 市局组织集中培训的时间另行通知。 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主题词:审计 学习 准则 通知 局内分送:局领导(6),调研员(2),存(2)。 常州市审计局办公室 2010年9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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