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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法制江苏与新闻出版—2008年全省新闻出版普法宣传教育征文大赛实施方案》常州预赛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79/2008-0003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文广新〔2008〕43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文广新局
生成日期:2008-04-14 公开日期:2008-07-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大力宣传普及新闻(版权)法律法规知识,根据苏新出发[2008]21号的通知精神,现结合常州实际,制定预赛工作方案并贯彻实施。
关于《法制江苏与新闻出版—2008年全省新闻出版普法宣传教育征文大赛实施方案》常州预赛工作方案的通知
常文广新〔2008〕43号

各辖市(区)文化、广电局、机关各处室、新闻出版(版权)各相关单位:

为大力宣传普及新闻出版(版权)法律法规知识,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根据苏新出发[2008]21号江苏省新闻出版局《法治江苏与新闻出版——2008年全省新闻出版普法宣传教育征文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现结合常州实际,制定预赛工作方案,望认真贯彻实施。

  

 

                                                            二○○八年四月十四日
 
 
 

法治江苏与新闻出版2008年全省新闻出版普法宣传教育征文大赛常州预赛工作方案

     一、征文主题:法治江苏与新闻出版

二、指导思想:通过新闻出版(版权)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执法人员和各类新闻出版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营造依法行政、守法经营的法制环境。

三、征集范围:各级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和广大新闻出版从业人员,欢迎社会各界参与。

四、征文时间:20084120081031

五、征文形式:应征者主要通过纪实手法,选择某一个视点或某个角度,以消息、通讯、故事或回忆文章、纪实报道等体裁,介绍作者、家庭、单位或相关地区、相关行业,通过普法宣传教育,在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执法或生产经营活动中,坚持学法用法,遵法守法所获得的感受、变化和发展。要求记述真实事件,反映真实变化,表现真实情感;文字不超过1000字。

六、组织领导:

(一)预赛主办单位:常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局

          协办单位:常州晚报

(二)指导委员会

  任:黄  欣(文广新局党委书记)

            赵唯强(文广新局局长)

副主任:金仲良(常州日报社副社长、常州晚报总编)

           汪忠泽(文广新局副局长)

  员:张旭东(常州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

           田海明(文广新局办公室主任)

           曹龙华(文广新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袁永贤(文广新局新闻出版管理处处长)

           蒋建蕴(文广新局印刷发行管理处处长)

             文(常州晚报要闻部主任)

七、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41415)组建相关指导和工作机构,制定常州预赛工作方案,联系确认协办媒体。召开有关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在常州晚报刊出征文启示。

(二)推进实施(416910)常州晚报开辟“法治江苏与新闻出版——2008年全省新闻出版普法宣传教育征文大赛”专栏,择优发表应征文章。应征者可选择向《常州晚报》或《江苏法制报》专栏投稿,但不得一稿两投。江苏法治报投稿电子信箱:swf_106@163.com

(三)预赛评审表彰(9111020)预赛指导委员会根据应征文章,召开全体评委会议集中评审,分设:

一等奖1      颁发获奖证书、奖金800

二等奖3      颁发获奖证书、奖金500

三等奖6      颁发获奖证书、奖金200

一、  二等奖4篇征文推荐到省作为参评文章。

八、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本次征文大赛是贯彻落

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推进法治江苏、法治常州建设的实际举措,是宣传普及新闻出版(版权)法律法规、增强公众法律意识的有效形式,各部门、各单位应切实加强有效协调,有序推进。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新闻出版行政机关要紧密结合本地行业发展和社会监管实际,通过赛前法律咨询、法制讲座、法规培训等有效形式,精心组织各级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新闻出版行业从业人员系统学习新闻出版(版权)法律法规知识,扩大覆盖范围,提高征文质量。

(三)广泛宣传,扩大影响。要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形式,深入宣传竞赛活动的重要意义,力求形成声势,营造氛围。要兼顾新闻出版各类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各类群体,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发动,提高各类参赛人员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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