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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在全系统继续开展“争创一流工作业绩”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79/2008-0011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文广新委〔2008〕12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文广新局
生成日期:2008-02-21 公开日期:2008-07-0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08年,全局各单位和处室要紧紧围绕全市“又好又快推进年”活动要求,结合文化发展三年纲要目标,按照常文广新委〔2007〕1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比创新、比效率、比服务、比素质、比贡献,再创一流业绩。
关于在全系统继续开展“争创一流工作业绩”活动的通知
常文广新委〔2008〕12号
 

各局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经研究,决定在全系统继续开展“争创一流工作业绩”活动。2007年,各局属单位和机关各处室,结合争创要求,围绕中心大局,找准目标定位,突出工作重点,注重管理创新,谋求单项突破,全系统共有22项工作在省内或业界内赢得总体和单项领先,有力推动了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各项事业发展,全面提升了全局精神风貌和社会形象,争创活动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效。2008年,全局各单位和处室要紧紧围绕全市“又好又快推进年”活动要求,结合文化发展三年纲要目标,按照常文广新委〔20071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比创新、比效率、比服务、比素质、比贡献,争创一流业绩,促进各单位工作更上新台阶。

一、加强自评申报

各单位、处室要认真确定自身分管条线和本单位争创活动中正在力创一流、可望名列前茅的项目和业绩,然后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常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争创一流”活动项目申报表》,于51日前集中报送局组织人事处(《申报表》一式二份,电子稿《申报表》一份)。《申报表》可从《常州文化》网站公告栏上下载。局将组织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各单位的具体项目。

二、加强自我检查

各单位要加大争创力度,认真对照申报项目的工作方案,仔细检查各项规定目标的落实情况,有效调整工作措施,确保工作任务的实施。
 
 三、加强考核评比

岁末年初,局党委将进行活动考评。各单位要及时上报争创活动工作总结;局“争创一流工作业绩”活动领导小组将根据各创建单位的申报、落实和绩效情况组织考核评比。

    四、加强总结表彰

“争创一流工作业绩”设一、二、三等奖。凡获奖的集体和个人,由局党委、行政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二○○八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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