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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积极参加全省“法治城市与新闻出版”理论研讨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79/2010-0006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文广新〔2010〕118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文广新局、常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生成日期:2010-06-30 公开日期:2010-07-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积极参加全省“法治城市与新闻出版”理论研讨活动的通知。
关于积极参加全省“法治城市与新闻出版”理论研讨活动的通知
常文广新〔2010〕118号

各辖市(区)依法治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文广体(文广新)局,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支队:

为深入推进法治城市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新闻出版法治建设水平,江苏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决定面向全省依法治理系统、新闻出版系统征集“法治城市与新闻出版”论文,并在择优评审表彰的基础上,举行全省“法治城市与新闻出版”理论研讨会。为确保此项活动的顺利进行,现就我市参加“法治城市与新闻出版”理论研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是提高城市新闻出版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通过“法治城市与新闻出版”理论研讨活动,将有利于法治城市建设和新闻出版法治建设理论水平的提高,促进新闻出版管理机关依法行政;也有利于有效规范新闻出版行政执法行为,有利于公民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各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全省“法治城市与新闻出版”理论研讨活动,积极组织参加“法治城市与新闻出版”论文征集工作。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保障我市参加全省“法治城市与新闻出版”理论研讨活动有序、有效进行,决定成立常州市参加全省“法治城市与新闻出版”论文征集协调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有关工作。成员如下:

组  长:汪忠泽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副组长:张双庆  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董林康  市委政法委法治处处长

潘耿介  市委政法委法治处副处长

孟  文  市文广新局纪委副书记、政策法规处处长

徐建效  市文广新局新闻出版管理处处长

蒋建蕴  市文广新局印刷发行管理处处长

高玉清  市文广新局政策法规处科员

各地、各单位要明确负责领导,指定相关科室或人员负责落实具体工作。

三、明确要求、有序进行

各辖市(区)依法治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文广新局、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支队要按照“江苏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征集‘法治城市与新闻出版’论文的通知(苏新出发〔2010〕32号)”要求,在依法治理系统和新闻出版系统,全面部署,积极推进。要紧贴“法治城市与新闻出版”这一主题,以法治城市建设的内涵为出发点,联系新闻出版与法治城市创建活动的工作实际,撰写并报送高质量、有价值的论文。各辖市、区依法治市(区)办要主动和本市(区)文广新部门联系沟通,协助做好论文征集工作;金坛、溧阳、武进三市(区)文广体(文广新)局要分别确保推荐1篇以上论文参评,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支队要确保推荐3篇论文参评,市文广新局新闻出版处、印刷发行处要确保分别推荐1篇论文参评。参评论文于9月15日前报送常州市参加全省“法治城市与新闻出版”论文征集协调工作小组(依法治理系统报市委政法委法治处、新闻出版系统报市文广新局政策法规处),由市协调工作小组汇总初审后,统一报送省指导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市委政法委  潘耿介          85680676

市文广新局  孟  文  高玉清  85682504

电子邮箱:gaoyqing@126.com

附件:江苏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苏省新闻出版局

关于征集“法治城市与新闻出版”论文的通知(苏新出发〔2010〕32号)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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