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全市镇村绿化工作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辖市(区)绿委办、农林局:
近两年来,全市认真贯彻市城乡绿化会议精神,围绕镇村绿化目标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明确工作责任,细化目标任务,狠抓措施落实,全面推进镇村绿化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共有33个集镇、890个村庄分别被评定为集镇绿化达标镇、村庄绿化达标村,镇容村貌明显改善,人居环境得到明显优化。为树立典型,激励先进,进一步推动全市镇村绿化工作迈向新台阶,经研究,决定表彰一批在镇村绿化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评选名额
(一)评选范围
原则上从市、辖市(区)、镇实施镇村绿化工程的职能部门中产生。
(二)评选名额:全市共评选先进集体15个,先进个人60个,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响应“打造绿色常州,构建生态人居环境”的决策部署,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了镇村绿化的各项目标任务。
2、加强组织领导,能及时有效化解镇村绿化工作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难题,大力引导广大群众认识镇村绿化工作的重要性,使镇村绿化工作得到群众广泛支持。
3、广泛宣传发动,积极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到镇村绿化工作中来。
4、认真履行部门工作职责,服务意识强,在镇村绿化工作中有创新举措。
5、及时总结镇村绿化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了主体工程的典型示范作用。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热爱林业工作,遵守职业道德,工作成绩突出。
2、积极投身到镇村绿化工作中,勇挑重担,为本区域镇村绿化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发挥了重要作用。
3、主动协调解决好镇村绿化工作中的各种难题和矛盾,耐心细致做好群众思想工作。
4、努力学习,积极探索改革和创新,能够对镇村绿化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评选要求
1、辖市(区)的评选工作由各辖市(区)农林局根据评选条件、名额推荐上报。
2、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事求是,择优推荐。
3、认真填写“常州市镇村绿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表”,并于 2010年1月10日前将推荐对象材料(详见附件2、3)一式二份报常州市农林局林业工作站,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人:佘广美 联系电话:85682237。
附件:1、常州市镇村绿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
分配表
2、常州市镇村绿化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3、常州市镇村绿化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二○一○年一月七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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