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卫生局
常劳社医〔2006〕6号
关于确定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街道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等单位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转发劳动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印发镇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常州市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和《常州市区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险定点工作规划》等规定,经资料审查和实地考察,确定下列医疗机构为常州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1、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常州市钟楼区永红街道广成路社区卫生服务站
3、常州市钟楼区怀德路街道文亨社区卫生服务站
4、常州市天宁区局前街青山路社区卫生服务站
5、常州市天宁区局前街街道怡康花园社区卫生服务站
6、常州市天宁区兰陵街道劳动新村社区卫生服务站
7、常州市红梅街道润德半岛社区卫生服务站
8、常州市儿童医院劳动东路口腔门诊部
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卫生局
二○○六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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