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常劳社医〔2008〕 27号
关于确定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青龙苑
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医疗保险项目的通知
常州市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根据《常州市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常劳社医〔2005〕13号),并结合实际,经研究,确定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青龙苑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基本医疗保险项目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个人账户、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个人账户,请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予以开通。
二○○八年十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医疗保险 开通项目 通知
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8年10月21日印发
共印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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