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常州大学科技创业园等3家单位
为常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的通知
各辖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常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常科发[2009]14号)的规定,经专家现场考察,我局认真研究,决定认定常州大学科技创业园等3家单位为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见附件)。
希望各辖市区进一步加强对孵化器建设的指导和支持,推动其在孵化高新技术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创新创业人才和提高我市自主创新能力等方面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常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名单
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
常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名单
1、常州大学科技创业园
2、常州滨湖低碳科技创业中心
3、常州鼎泰科技创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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