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 常教基〔2003〕28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环保局、局属中小学: 为持续深入开展我市中小学环境教育工作,提供坚实有力的组织保障,经常州市教育局和常州市环境保护局研究,决定对市环境教育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一次调整。 常州市学校环境教育领导小组 组 长:丁伟明 (常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查锡斌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组 员:严东明 (常州市教育局基教处处长) 陈永兴 (常州市环保局宣教法规处副处长) 潘克勤 (常州市教研室副主任) 徐建远 (常州市教育局基教处科员) 施浩金 (常州市环保局宣教法规处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现设在常州市环境保护局宣教法规处(联系人:施浩金,电话:6607047;常州市教育局联系人:徐建远,电话:8170380)。 请各辖市区和直属学校接通知后,对各自领导小组作相应调整,确保环境教育工作的持续顺利开展,并将调整情况及时用书面材料上报。 二OO三年十月十三日
主题词:环境教育 领导小组 通知 报送: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3年10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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