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活动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开展2007年度辖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08-0007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督[2008]002号 发布机构:教育局
生成日期:2008-04-25 公开日期:2008-04-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对07年度辖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工作作出了具体说明
关于开展2007年度辖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工作的通知
常教督[2008]002号

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常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

 

 

常教督〔20082


 


关于开展2007年度辖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

督导评估和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建立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制度的通知>的意见》(常教发〔200537号)精神,以及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的统一部署,现就开展2007年度辖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内容及评分标准

1.县级政府教育工作。详见《江苏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标准》(附件1

2.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经费专项督查。详见《常州市辖市(区)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经费专项督查表》(附件2)。

二、程序及办法

(一)自查自评

1.各辖市(区)人民政府结合去年各自的整改情况,按照《江苏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标准》中的项目号,逐条打分并进行简要说明,得分项目需根据自评、复评依据栏目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无佐证材料,不能得分;

2.填报《常州市辖市(区)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经费专项督查表》;

3.自评完成后,各辖市(区)将下列材料于227日前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同时以电子稿形式发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judd@czedu.gov.cn,联系电话:8568136785681370):

1)《江苏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标准》自评得分及说明;

2)《常州市辖市(区)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经费专项督查表》;

3)《教育经费统计表》(附件3)、《2007年县(市、区)教育费附加等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统计表》(附件4-1)、《2008年县(市、区)教育费附加等征收、管理和使用计划表》(附件4-2)、《辖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有关统计表》(附件5)。

(二)市级复评

市委组织部、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在各辖市(区)自查自评的基础上,于3月中旬起进行市级督导评估和考核。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三、相关说明

1.常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和常州市教育局对各辖市(区)教育局2007年度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市级复评的依据之一。     

2.省评估组作出的江苏省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评估意见作为市级复评的依据之一。已接受评估的辖市(区),《江苏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标准》中统筹和协调各类教育的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三个部分内容免于自查和市级复评。

3.对尚未接受江苏省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评估的辖区,《江苏省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建设主要指标》作为本次督导评估和考核的内容。

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组织自评,精心准备迎评,确保本次督导评估和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此页无正文)

 

附件:1.《江苏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标准》

          2.《常州市辖市(区)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经费专项督查表》

3.《教育经费统计表》

4.2007年县(市、区)教育费附加等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统计表》、《2008年县(市、区)教育费附加等征收、管理和使用计划表》

5.《辖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有关统计表》

          6、《江苏省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建设主要指标》(略,见苏政办发〔200759号文件)

 

                        ○○八年一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教育工作  评估  通知


 

抄报:江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130日印发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