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教体(2009)24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学校:
根据《关于做好2008-2009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测试和上报工作的通知》(常教体〔2009〕7号文件)精神,我市组织了2008-2009学年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先进学校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共评出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先进学校116所、先进个人125名,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一、二)。
附件:一、常州市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先进学校名单
二、常州市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七日
主题词:学生 体质健康 先进 通知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12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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