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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做好2012年常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
索 引 号:014109488/2012-0000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人〔2012〕10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2-03-09 公开日期:2012-03-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对2012年常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作出了具体说明
关于做好2012年常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
常教人〔2012〕10号

常教人〔2012〕10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学校:
  为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国家、省和市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和《常州市“十二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常教人〔2011〕2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常教发〔2011〕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2年常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基于教师专业发展的规律和需求,面向全员,突出骨干,倾斜农村。坚持“以教师发展为本”,聚焦教师专业能力,培养教师学习兴趣,引领教师学习方向,改善教师学习方式,提升教师综合素养,培育教师先进文化,改进教师教育行为。加大青年教师、农村教师、幼儿园教师和优秀教师培训培养的力度,为实现育人为本、追求卓越提供优质师资。
  二、工作目标
  1.师德修养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热爱教育事业,自觉遵守职业规范,综合素养普遍提升;敬业爱生,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学生、家长和社会对教师工作满意度不断提高。
  2.教师专业能力切实增强。教师积极参加在职轮训,积极申报和参与课题研究,扩大省级及以上课题的比例,教科研能力切实增强;积极参加学校课程建设,主动改进教学方式,校本研修和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普遍增强,国际视野进一步拓展,教育质量稳步提升。
  3.学历层次普遍提高。高中教师研究生和初中教师本科生比例继续保持全省领先,力争在全省率先实现小学教师本科化,迅速提高幼儿园教师高一层次学历的比例。
  4.优秀教师影响力持续扩大。组织优秀教师进行有效培训和课题研究,引导、帮助优秀教师将实践知识进行理性提升,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和教育思想,并充分发挥其在学科教学和课程改革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扩大优秀教师在省内外的影响力。
  5.青年教师迅速成长。青年教师普遍胜任班主任工作和循环教学,掌握课堂观察基本要求,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较强;学校培养青年教师机制更加完善,广泛建立青年教师专业成长互助团队,深入开展青年教师教育教学基本功大练兵等活动。
  6.班主任专业能力稳步提高。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班主任队伍的专业化发展水平。班主任能不断改进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切实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学校德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营造“使每一个学生都能获得全面发展”的优良育人环境。
  7.引领学校校本培训。校本培训能满足学校与教师发展需要,手段多元,方法创新,能有效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和学校办学水平提高。初步形成学校校本培训评估标准,有效推进校本培训水平的优质化和均衡化,努力解决中小学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提高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三、主要任务
  1.着力提升师德。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创新师德教育的方式方法,增强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开设教师人文讲坛等多种途径,全面提升教师的人文素养,增强教师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继续开展中小学教师心理保健师全员培训,全面提高教师心理健康水平和心理教育能力。
    2.实施全员培训。以农村教师为重点,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着力抓好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在职教师岗位培训和骨干教师研修提高。新任教师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在职教师岗位培训一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全面开展青年教师基本功大练兵活动,建立青年教师教育教学创新激励机制,培养优秀青年教师和团队。
  3.提升学历学位培训。继续开展多渠道的中小学教师教育硕士培养工作,加大学历高移的工作力度,整体提升我市中小学教师的学历层次。至2012年,幼儿园、小学教师和初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要分别达到25%、60%和91%以上;高中和中职教师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达到10%以上,鼓励农村中小学教师参加学历提升培训,并给予经费上的支持。
  4.加快培养卓越教师。设立名教师培养专项经费,实施高层次教育人才培养工程,通过导师引领、项目资助、高校研修、重大课题研究和学术研究假等方式,为优秀骨干教师创造条件、提供平台,力争培养出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较高知名度的卓越教师。
  5.建立教师海外培训基地。通过境外培训,促进教师拓宽国际视野,学习国外先进的教育理念,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对接受培训教师的发展进行长程跟踪,放大参与境外研修人员的成果,为小班化教学、双语教学培养骨干师资。
  6.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针对农村教育教学的薄弱环节,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教育”为重点开展全员培训,提高农村教师职业道德素养、实施素质教育的水平和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全面提升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争取能实施全市农村学校教师轮训。
  7.实施幼儿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开展针对性的幼儿教师专项培训,充分发挥实验幼儿园、示范幼儿园等优质园本课程资源的辐射作用,促进幼儿教师专业素养的普遍提高。启动全市幼儿教师轮训项目,2012年能使全市五分之一的幼儿教师参加培训,促进教师专业实践技能的提升。
  8.加速班主任专业化进程。创新班主任培养选拔机制、评价机制和工作方式,坚持班主任持证上岗制度,建立班主任工作公共服务网络平台,实施班主任工作导师制,大力培养优秀青年班主任,提高班主任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能力,提高所有学科教师的班主任工作意识和能力。
  9.提升校本研训成效。根据教师发展需要积极开展校本培训工作,积极推进校本培训的课程化实施,促进中小学校形成基于教师专业发展的发展机制和特色。评选一批市级校本培训示范学校,树立校本培训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同时,各级教师培训机构要实施有效的校本培训指导,加强校本培训质量监控。
  10.充实远程培训资源库。以“常州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网”为抓手,建设基于网络的教师继续教育数字化平台,加快教师培训信息化进程。通过政府购买、组织开发、项目引进等方式,建设多样化、本土化的优质培训课程资源。构建常州市教师专业发展数据库,拥有教师专业发展信息采集与更新、培训记录与存档功能。
  11.加强培训者队伍建设。加强全市各级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建设,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培训者队伍,大力开发国际国内专家资源,不断调整充实教师培训师资库。加强教师培训团队研修,培训者每年研修时间不少于72学时。完善培训者考核评价制度,形成培训者队伍动态管理机制。通过举办高质量的培训者培训活动,提高培训者设计策划、组织实施和管理培训工作的能力。加强骨干培训者队伍建设,通过选送外出学习、深入中小学挂职实践等途径,促使他们成为具有较强的综合能力的新时期培训者。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完善组织保障体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领导,统筹规划,精心组织,规范管理,将教师继续教育和教师队伍建设纳入年度计划,并作为促进教育内涵发展的战略任务来抓。常州市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管理。常州市教师培训中心具体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和业务指导。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统筹和管理。要强化校长作为教师继续教育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充分发挥校本培训作为教师培训主阵地的作用。
  2.创新培训模式,提高培训实效。按照现代教师培训理念,加大培训创新力度。创新培训内容,倡导以师为本的理念,把教师作为培训的主体和重心,强调培训内容与个人职业生涯发展密切结合,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改进培训方法,实施多元、开放、互动的培训方式,以校本培训为基础、远程教育为载体,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现代远程培训、集中培训和校本培训三头并举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格局。加大课程资源的开发、管理和评价力度,根据《常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课程开发纲要》,开发教师培训课程,做到按需施教,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建立激励机制,激发教师专业自主发展的动力。建立有效激励机制,调动教师参加培训的积极性。把教师培训与实施人事制度改革和教师考核制度相结合,强化培训与教师聘任、考核、晋升、奖励之间的联系。营造氛围,引导教师自主学习的内在动力,进行教师群体和个体的职业生涯引导,并按照不同阶段的教师专业发展的一般规律分层分类开展培训和引领,在引导中考虑平衡不同职业生涯阶梯的教师的关注焦点,站在教师的角度去培养教师,真正使教师培训成为全体教师的一种福利、一种权利、一种职业专业化发展的需要和自主学习的内在动力。
  4.深化理论研究,促进教师继续教育的内涵发展。针对教师培训需求差异化、培训方式多样化、培训手段信息化的发展趋势,加强对教师继续教育的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的研究,促进培训专业化。以科研课题立项的方式加强对网络远程教育、校本培训、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名教师培训、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学历培训与非学历培训相衔接、教师专业化发展、激励机制等问题的理论研究。鼓励教师培训机构深入学校开展调研,积极开展新形势下教师继续教育的难点、热点问题的行动研究,在实践中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应用。
  5.加强培训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落实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政府预算”的规定,保证农村中小学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其他各级各类学校按照不低于核定工资总额的1.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教师培训专项经费的使用规定,教师培训经费做到专款专用、用足用好,努力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确保教师培训计划的实施。
  6.强化教师培训质量的监管,以《江苏省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质量评价标准(试行)》为依据,完善常州市中小学教师市级培训教学质量评估机制,持续改善培训质量。增大对培训机构绩效评估的力度,对培训计划执行有力,效果良好的培训机构进行表彰;对培训效果欠佳的培训机构,及时给予整改意见。教师的培训情况作为教育督导工作重要内容,纳入督导评估指标。
  各地要根据本指导意见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附件:2012年常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年度计划表

                                                         二○一二年三月九日

附件:DA004-D0100-2012-037+常教人〔2012〕10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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