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教电〔2012〕2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学校:
根据《关于开展数字化校园实验工作的通知》(常教电〔2011〕6号)精神,在学校自主申报,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组评审、市教育局审定,现确认金坛市河头实验小学等24所学校为首批常州市数字化校园实验学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希望各辖市、区教育部门加强对数字化校园实验学校的工作指导和支持。各实验学校要进一步完善落实实验项目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实施工作,切实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常州市教育局将对数字化校园实验学校实施动态管理,于2012年年底对首批数字化校园实验学校开展中期评估。
附件:首批常州市数字化校园实验学校名单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DA004-D0100-2012-041+常教电〔2012〕2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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