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教组〔2012〕7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及有关学校: 现将《2012年常州市教育干部培训工作意见》印发,请各地、各单位按照意见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落实,高效、优质完成各项培训任务。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DA004-D0100-2012-043+常教组〔2012〕7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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