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教终〔2012〕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江苏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等规定,常州市教育局对市区(不含武进区)非学历教育机构2011年度办学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年检结果通告如下:
一、确认常州成人进修学院等165家非学历教育机构为年检合格单位(名单详见附件);
二、责令常州市思科英语培训中心限期整改,年检暂缓通过;
三、注销江苏国瑞会计师事务所常州培训中心、常州市企业办税员培训班等2家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经检查合格的教育机构,可继续招生办学;限期整改单位,暂缓招生,待整改到位、复查合格后方可招生;办学许可证被注销的民办教育机构,由其举办单位具体负责注销手续及有关善后工作。
附件:2011年度常州市区非学历教育机构年检合格单位名单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DA004-D0100-2012-058+常教终〔2012〕4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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