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教委〔2012〕5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党委、团委(团工委),局属学校党委(总支、支部)、团委(总支、支部):
团干部是党的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不懈地巩固和加强我市学校团干部队伍建设,建设一支党放心、青年满意的团干部队伍,是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充分发挥学校共青团组织在推进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的关键所在。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团干部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1.坚持“公开择优”原则,严把团干部入口关。学校党组织要按照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进一步解放思想,打破论资排辈的观念,大胆选拔任用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扎实、工作能力强、热爱团的事业、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干部担任团的领导职务。要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民主选举、聘任制等办法选好配强团的干部。对新任团组织负责人,要进行任前公示。
2.改善学校团委(总支、支部)领导班子的年龄结构。团的各级领导班子要通过换届和个别调整,保持合理的年龄梯次结构。主持学校团工作的新任团委(总支、支部)书记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副书记一般不超过28周岁;主持学校团工作的书记任职最高年龄一般不超过34周岁,副书记任职最高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学校团委(总支、支部)新任教师委员一般不超过25周岁,在职委员任职年龄最高不超过28周岁。团委(总支、支部)班子中24周岁以下的教师委员至少应有1人。
3.选拔高素质的年轻干部充实团干部队伍。学校团委(总支、支部)书记和副书记原则上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要注意选拔具有双学士学位和硕士以上学位的青年干部进入学校团干部领导班子(中学、职业学校至少1人),要注意优先选拔有学生干部(学生会干部、班团干部、学生社团干部等)经历或在学生时期入党的优秀青年教师进入团干部领导班子,以改善和优化团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进一步强化对团干部的管理
4.严格履行协管程序。团干部的管理,以同级党组织为主,上级团组织协管。团组织协管的范围是下一级团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凡选任的团的干部,依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暂行)》规定,选举前,候选人必须经同级党组织和上一级团组织审批。选举结果应及时报同级党组织和上一级团组织批准,上一级团组织批复后任用。党组织在调整、任用团组织负责人时,应及时与上级团组织沟通,征求意见后任职。如就人选问题不能和上一级团组织达成一致,应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协调。在换届选举前,党的委员会听取同级团的委员会意见,并与上一级团的委员会协商一致意见后,提出团的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同级党的组织和上级团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经过共同研究,取得一致意见,可以调动或指派团组织的负责人。各级团的组织对下一级团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有教育、培养、考察的责任。
5.把团干部纳入党的干部管理体系。各级党组织要定期召开团的专题工作会议(每学期至少一次),及时了解和掌握团干部思想、工作情况,指出团干部思想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差距,指导他们健康成长。要定期对团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对不能胜任工作、业绩平平、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的团干部要及时批评教育。对经过批评教育后仍不能改正的,要予以调整,形成能上能下、优胜劣汰的干部管理机制。
6.落实好团干部的政治与工作待遇。中学(含职业学校)党组织在选拔任用团委正、副书记时,应严格按学校中层正、副职的条件配备,并享受相应政治、经济待遇。学校团组织负责人任职年限在评定专业技术职务时等同于担任班主任的工作年限。团组织负责人的考核要以共青团工作作为主要内容,考核结果和工作成果作为职务评聘和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学校团委(总支、支部)书记(负责人)是党员的,可以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总支、支部)的会议。中学(含职业学校)团组织负责人,应参加学校行政办公会议。
三、进一步加大团干部培养工作力度
7.要加强团干部培训培养工作。学校党组织要把团干部培养纳入干部培训总体格局,有计划地组织团干部进行培训学习,以提升他们的理论业务素质。要鼓励和支持团干部参加各类培训,并为其创造必要的条件,在资金、政策上给予支持或倾斜。要支持通过挂职、交流、轮岗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选派团干部到其他学校、其他部门或上级机关挂职锻炼,以丰富阅历,增长才干。
8.加强团的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团干部后备队伍建设,适应团干部流动相对较快的特点,优化结构、形成梯次,从整体上选配好团的委员会,加强青年党团员骨干队伍的培养,保证团组织充足的后备力量。团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调整、调动要有计划分批进行,避免集体交班,要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各校团组织的书记、副书记实行任期制,任期一般为一届2-3年,同一职位任职时间最长不超过两届。要按照1:1的比例建立学校团的后备干部队伍,团的后备干部一般挂职任学校兼职团委(总支、支部)副书记,与主持学校团工作的团组织负责人集中办公。对后备干部要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和充实。要根据后备干部的实际情况,加强培养锻炼,促使团的后备干部尽快成长进步。对培养成熟的后备干部,要积极创造条件,及时大胆提拔使用。
9.坚持放手使用的原则,在实践中锻炼提高团干部素质。学校党组织要善于调动团干部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创造力,经常给团干部交任务、压担子,为他们开展工作、发挥作用创造有利条件。要加强对团的工作的指导,支持团干部大胆、独立地开展工作。要避免随意抽调团干部参与临时工作,保证团的工作正常开展。
四、进一步提升团干部的教育教学能力
10.创造成长环境,使团干部成长为青年教师中的教育教学优秀代表。学校应鼓励有班主任工作经历的青年教师担任学校团干部。鼓励具备教师资格的学校团组织负责人适当兼课,兼课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同学科教师满课时量的一半。学校要创造条件,为团干部的学科成长搭建平台,鼓励并支持团干部参与各项教育教学能力展示和竞赛,提升专业素养。团干部要通过日常理论、文化、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养,要充分关注学生年龄特点、成长需求、成长等问题,使教育教学更贴近学生。要善于通过专题研究,主持或参与课题,创生研究新策略,取得研究新成果,实现教育教学的新突破。
五、进一步做好团干部转岗输送工作
11.保持团干部的正常合理流动,及时做好团干部转岗输送工作。学校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团干部的转岗输送工作,把团干部的转岗输送工作与学校党组织培养使用年轻干部的计划相衔接,努力形成党委(总支、支部)组织部门统筹安排、团组织积极推荐的团干部转岗输送机制。要将团干部的转岗与同级党的领导班子选拔配备有机结合起来。要严格执行关于团干部在职最高年限的规定。对于接近或达到在职最高年龄的团干部,团组织要主动向党组织举荐,党组织要及时妥善安排转岗,对于特别优秀的要给予重用。对综合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优秀团干部,要大胆提拔使用或重点培养,特别优秀的可破格提拔使用。
进一步加强学校团干部队伍建设,是新时期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进一步加强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基础。学校党组织要从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保证党的事业薪火相传、后继有人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共青团干部队伍建设,把共青团作为培养年轻干部的重要基地,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落实;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共青团工作面临的问题,为团干部队伍的建设提供正确指导和坚强助力,让共青团为党培养更多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人才。各级团组织要积极主动地协助党组织做好工作,充分履行职责,不断提高团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创新力和执行力,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实现常州教育新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请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党委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二 ○ 一 二 年 四 月 九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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