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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公布2011年度常州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和第十一批依法治校先进单位名单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12-0002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法〔2012〕2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2-04-09 公开日期:2012-04-1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经过评审,金坛市朝阳小学等14所学校被确认为2011年度“常州市依法治校示范校”,溧阳市第五中学等8所学校被确认为第十一批“常州市依法治校先进单位”
关于公布2011年度常州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和第十一批依法治校先进单位名单的通知
常教法〔2012〕2号

常教法〔2012〕2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1年度常州市依法治校先进单位和示范校评比工作的通知》(常教法〔2012〕11号)精神,经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评估、检查、推荐,市教育局复核、检查、公示等程序,金坛市朝阳小学等14所学校被确认为2011年度“常州市依法治校示范校”,溧阳市第五中学等8所学校被确认为第十一批“常州市依法治校先进单位”,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一、二)。2011年12月,我局对申请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和先进单位的有关单位进行了考核和调研,现将考核和调研情况一并予以通报(见附件三)。
  希已被评为依法治校示范校和先进单位的学校要继续探索创新,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办学水平,为我市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发挥更大作用。望各地认真总结、推广和学习依法治校示范校和先进单位的成功做法与经验,充分发挥示范校和先进单位在贯彻依法治校理念、依法建章立制、规范办学行为、维护师生合法权益中的引领辐射作用。进一步增强依法治校意识,加大依法治校工作力度,整体提高我市依法治校水平,为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设优良法制环境。
  附件:
  一、2011年度“常州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名单
  二、第十一批“常州市依法治校先进单位”名单
  三、关于2011年度依法治校示范校和先进单位检查情况通报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

 

附件:DA004-D0100-2012-063+常教法〔2012〕2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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