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教德〔2012〕12号
各辖市、区文明办、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文广新局,各有关单位:
为弘扬雷锋精神,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经研究,决定联合举办第三届常州市“快乐宝贝”幼儿经典诗文诵读大赛。现将实施方案印发,请各地、各单位认真组织,积极参与,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附件:
1.第三届常州市“快乐宝贝”幼儿经典诗文诵读大赛实施方案
2.第三届常州市“快乐宝贝”幼儿经典诗文诵读大赛报名表
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DA004-D0100-2012-067+常教德〔2012〕12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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