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教基〔2012〕6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中学及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关于印发〈中小学实验室规程〉的通知》(教基二〔2009〕11号)和《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十二五”版)要求,现就加强我市中小学实验室管理和实验教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实验室管理和实验教学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实验室管理是提高教学仪器设备使用率、提升教育装备使用效益的重要举措。加强实验教学工作是落实国家新课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基本要求,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动手能力、培养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
二、保障经费投入
各地要建立规范的中小学校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招标采购机制,严把质量关,切实保证进入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的产品质量。学校实验仪器设备要按照《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高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十二五”版)等标准配齐配足。各校要根据现行教材对各类实验器材进行排查,及时添置易耗品和实验药品,保证实验教学正常开展。
学校实验室建设专项经费应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实验教学所必须添置的耗材费用、实验仪器的维护费用要纳入每年学校公用经费支出范围,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实施设备的使用维护纳入资产管理范围,对管理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奖励。
三、提升队伍素质
各地、各校要根据《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十二五”版)要求,调整、充实实验教师队伍。实验教师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实验教师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岗位聘任和评优评先。
理科教师(含实验教师)要提高实验操作技能。各校要把对实验操作的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和专业发展规划,在加强校本培训的基础上积极参加省、市、区级培训。并定期举办理科教师(含实验教师)实验操作技能大赛。
四、加强实验教学与考核管理
各级教育装备部门、教研部门要指导中小学校按照新课程标准要求,开齐开好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开出率达100%。各校要积极组织师生参与实验研讨、实验操作技能大赛、自制教具比赛等活动。创造条件向学生开放实验室,在教师指导下开展探究性实验和课外科技活动。
积极推进中小学实验操作考核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实验操作考核的评价机制。加强理科教师(物理、化学、生物、小学科学)实验技能培训和考核。逐年完成理科教师实验技能培训、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理科教师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的必备依据。加大实验教学考核力度。学校要制定适合本校具体情况的实验教学考核评估办法,将实验开设率和实验教学质量作为评判实验教师和相关学科教师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我局将依据各校实验教学计划和每周实验预约课表,组织人员进入课堂现场查看、调研,情况汇总作为评价学校的重要指标。加强初、高中学生实验操作考核的力度。逐步采取统一时间、统一题目、统一标准,随机抽测实验题目、随机抽取监考教师等方式,对学校实验教学实行考核评价。
五、推进精细化管理
1.建立健全实验室管理和实验教学规章制度,广泛宣传,严格执行。学校要依据《关于印发﹤常州市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管理制度﹥的通知》(常教装〔2011〕11号)有关要求,将管理制度上墙,保证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
2.科学合理管理实验仪器设备。各类器材设备必须全部入柜,合理排列,定橱定柜,帐物卡三相符。教学仪器设备随时处于可使用状态。必须有“五防”措施(防火、防潮、防尘、防盗、防腐蚀等)。定期保养,完好率达100%。实验室要保持整洁,注意通风换气,妥善处理“三废”(废气、废液、废品)。严格执行对危险品、易制毒药品和剧毒品的管理和领用制度。规范实验室各类档案管理,认真做好相关记录。
3. 高效推进实验室信息化管理。教育装备管理信息系统是在全省中小学推广使用的信息化管理系统。该系统对提升学校教育装备管理水平,促进学校实验教学活动的开展,有效提高学校装备的使用效益具有重要意义。各校要积极关注信息系统的使用情况,组织相关教师培训,确保教师熟练应用。各校在做好数据初始化后,教学仪器的报损报废、借还、维修、实验教学预约登记等相关内容也要实现网络化管理。装备管理信息系统使用状况将作为省县域教育装备专项督导重要指标,并作为考核县域教育装备部门和学校教育装备工作的重要依据。从今年开始,全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综合统计将基于此管理系统进行。
请各地、各中小学校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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