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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做好大型超市分等定级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53/2008-0005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经贸商改〔2008〕166号 发布机构:市经贸委
生成日期:2008-05-29 公开日期:2008-06-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做好大型超市分等定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大型超市分等定级工作的通知
常经贸商改〔2008〕166号
 

 

各辖市(区)经贸(发)局:

为了建设现代市场体系和发展现代流通,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提升服务水平和改善服务环境,商务部决定开展零售企业分等定级工作。按照商务部、省经贸委对零售企业分等定级工作的整体部署和《》(苏经贸商改2008386)要求,今年,我市将全面启动大型超市分等定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大型超市分等定级工作的领导,我委成立了零售企业分等定级评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商贸改革发展处,成员由市、辖市(区)经贸局相关人员组成。

二、开展调查摸底

各辖市(区)经贸(发)局要按照《零售业态分类标准》(GB/T18106-2004),对本地大型超市(面积在6000平方米以上的)进行摸底,建立企业档案。

三、组织企业申报

各辖市(区)经贸(发)局组织大型超市登录“中国零售业分等定级信息管理系统”于5月底前进行网上申报。具体要求:

1)企业申报。各大型超市应积极参加零售企业分等定级工作。各地商贸主管部门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2)申报名称规范。申报企业名称应使用单店规范的全称。同一个店使用的名称在各种报表中应一致。不要适用于集团公司相同的名称。

3)严把企业准入关。申报的大型超市按照国标规定要6000平方米以上、成立开业一年以上,目前运营正常,没有诉讼情况和较大经济纠纷。

4)上报材料真实。大型超市填报数据以财务报表数据为准。填报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

四、指导企业整改

各辖市(区)经贸(发)局在指导大型超市申报过程中,要结合零售企业发展的整体规划,对照《达标大型超市规范》(见附件2),针对大型超市反映出来的薄弱环节,指导企业进行整改。

五、审核评定

市经贸委负责我市达标大型超市的初审,省经贸委负责复核、验收并报商务部,商务部负责认定、公告。

评定程序:

1)大型超市企业进行申报。大型超市企业于5月底前进行网上申报,同时填写纸质申报表(附件1)并加盖印章后按程序报送。

2)市评定办公室进行初审。市评定办公室将于6月份对申报企业进行初审,并于6月底前将推荐达标大型超市报送省经贸委。初审采用网上审核与实地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达标大型超市规范》和《达标大型超市规范操作手册》给申报企业打分。

3)省级评定委员会将于7月底前组织验收组,对推荐的大型超市进行实地验收、并报商务部。

4)商务部评定委员会于9月底前组织对达标大型超市进行检查、认定。

评定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与市经贸委联系。联系人:莫宏强,联系电话:85681259,传真:85681256

 

附件1:大型超市分等定级申报表

附件2:达标大型超市规范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商业  定级  通知

常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2008529印发

  稿:商贸改革发展处       对:莫宏强      共印10

 

附件一:

 

大型超市分等定级申报表

 

 

申报单位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辖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意见

 

 

 

(印  章)

                                      

市级商务主管部门意见

 

 

 

 

                           (印  章)

                                      

                              

 

 

 

 

 

附件2:

达标大型超市规范

 

一、 

安全

 

(一)食品安全

 

1.       执行《食品卫生法》及其他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法规,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

2.       食品运输、加工、储存、销售及垃圾处理流程,以及与食品经营工作相关的员工培训、操作、服务流程,符合《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有关规定。

(二)促销安全

3.       促销活动严格执行《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保障消费者安全。

(三)消防安全

4.       执行《消防法》的有关规定,消防制度健全,设备完好。有完备的消防预案,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和演练。

5.       建筑、设备设施安全可靠电力系统安全运行,没有意外事故发生。

(四)设备设施安全

6.       店内合理设置警示标志、告知性标志,对顾客给予引导、提示。

7.       地面、墙壁、货架、通道根据不同商品区域特点选择材料和布局,保证安全。

(五)企业安保

8.       治安管理部门健全,安全防范制度完善。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和演练并保存记录。

9.       有专职安保负责人员。

10.    配备防盗设施,保证卖场商品和现金的安全。

二、 

服务

(六)制度保证

11.    有完善的商品、财务、营运、人事等管理制度,保证卖场维持良好的运营状态。

12.    有完善的服务体系和保证服务质量的规章制度,并正确执行。

(七)商品服务

13.    商品品类丰富,执行《产品质量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

14.    有明确的商品退换货、保修等售后服务制度。

(八)信息服务

15.    能够提供给消费者真实有效的商品价格信息、促销信息和服务信息。

(九)人员服务

16.    工作人员均经过服务培训,行为规范,顾客服务有明确负责人。

三、 

环境

(十)经营环境

17.    执行《超市购物环境标准》,提供给消费者舒适、便捷的购物环境。

(十一)       设施设备

 

18.    有与营业面积及客流相适应的POS机、购物筐、手推车等保证正常经营必备的设施设备。

19.    设有顾客服务中心(服务台)、广播室、客用卫生间及停车场。

20.    无障碍设施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的要求。

四、 

诚信

(十二)       消费者权益保障

21.    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定期进行消费者满意度测评。

(十三)       供应商关系

22.    执行《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维护公平交易秩序,定期进行供应商满意度测评。

(十四)       监管部门

23.    工商、质检、卫生、税务等监督部门记录良好。

(十五)       员工权益

24.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定期进行员工满意度测评。

五、 

节能

(十六)       制度保证

25.    有节能制度及相应措施。

(十七)       落实措施

26.    执行国家关于购物袋使用的相关规定。

27.    使用节水、节电、节材设备及技术。

28.    节能工作有明确的负责人。

29.    用管理手段,推进节能工作。

(十八)       宣传教育

30.    对员工及消费者进行宣传教育,提高节能意识,推广节能产品。

 

说明:

1、本规范所指的“大型超市”,为《零售业态分类》中定义标准,即实际营业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品种齐全,满足顾客一次性购齐的零售业态。根据商品结构,可以分为以经营食品为主的大型超市和以经营日用品为主的大型超市。

2、当年发生火灾、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商品质量事故、重大价格欺诈事故、重大环保事故、伤亡事故的大型超市一票否决。

3、仓储式会员店可参照本规范参加大型超市的分等定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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