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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奥运期间猪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53/2008-0004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经贸商运〔2008〕251号 发布机构:市经贸委
生成日期:2008-08-01 公开日期:2008-08-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奥运期间猪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关于印发《常州市奥运期间猪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常经贸商运〔2008〕251号
 

 

 

各辖市、区经贸(经发)局:

根据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我市制定了《常州市奥运期间猪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二○○八年八月一日

 

主题词:食品安全   奥运   整治   方案   通知

  送:省经贸委、市食安委

常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200881印发

  稿:市场运行调节处        对:张文彪      共印18

常州市奥运期间猪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猪肉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做好北京奥运会期间猪肉食品安全工作,严防猪肉食品安全事故,按照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常州市奥运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常食药安委办[20088号)要求,结合我市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奥运期间食品安全的工作部署,通过对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从生猪进场、屠宰加工到流通销售的猪肉食品安全控制体系和监管责任体系,为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整治重点

重点单位:各定点屠宰场点,农贸市场,超市、卖场,品牌肉经销店等。

重点区域: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等。

重点场所:各大品牌肉分销点,大型冷库等。

三、整治内容

1、加强场点管理。各屠宰场点必须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外调生猪“三证”管理,严禁从疫区购进生猪,控制进货渠道,确保猪源质量;严格进货验收管理制度,防止有异常情况的猪源进入场点,规范屠宰操作,严禁收购、屠宰病死、病害生猪,确保肉品加工质量;健全生猪肉品溯源、召回制度,确保上市肉品的质量。进一步规范屠宰场点的管理秩序,做好各项台账管理工作。

2、严格检疫检验。建立健全驻场检疫员值班制度,严格生猪肉品检疫和品质检验;继续按照要求做好生猪“瘦肉精”的入场检测工作;对囤养生猪坚持巡回检查制度;严格病害(死)猪无害化处理,对未经检疫检验和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严禁出场。

3、强化执法监督。各经贸(经发)部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对整治重点和其他管理薄弱环节,要加大整治力度,不留死角。对私屠滥宰以及加工、储藏私屠滥宰肉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更要一查到底,严厉打击。要督促屠宰场点逐步建立生猪定点屠宰场点信用管理制度,运用信息技术建立屠宰场信用档案,对屠宰生猪的来源、销售去向和安全卫生情况进行跟踪监测,详细记录定点屠宰有关情况,对有违规、违法行为的屠宰场点,要依法严肃处理,并予以公开曝光。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动员部署(725日前)。

各经贸(经发)部门要全面进行梳理,确定本辖区的整治重点和其他管理薄弱环节,提出具体的整治任务和工作措施,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全面动员,部署工作,落实任务。

第二阶段:全面安排,集中整治(72588)。

各经贸(经发)部门按照实施方案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开展集中整治,同时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及上下之间的沟通衔接,密切配合,避免真空,必要时组织开展联合整治。

第三阶段:密切监控,巩固成果(89925)。

各经贸(经发)部门要对行动中发现的监管薄弱环节及存在问题要尽快落实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及造成严重后果的不法行为,要立即会同相关部门采取措施,联合打击,依法进行严惩,对整治重点要加强日常执法检查,高度防范,确保万无一失。

第四阶段:督促检查,总结验收(7309月底)。

我委将对各经贸(经发)部门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跟踪检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9月底,各经贸(经发)部门要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五、整治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奥运期间全市猪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由市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市生猪屠宰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各经贸(经发)部门要加强领导,指导、协调好辖区内猪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组织、协调好猪肉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各企业对所生产、加工和销售的猪肉食品负第一责任。对专项整治工作组织不力、整治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分工负责,协同配合。各经贸(经发)部门、各相关企业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猪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围绕整治行动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做到明确任务,落实措施,依法检查,严格查处。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及上下之间建立联动机制,密切配合,搞好衔接,避免真空,堵塞漏洞。

(三)果断处置,加强值守。各经贸(经发)部门要按照《常州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制定本部门的相应预案,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发生猪肉食品安全事故(事件),要果断处置,按要求及时上报,迅速启动相关应急机制,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减少危害和损失,及时消除负面影响。专项整治期间,各经贸(经发)部门要实行24小时猪肉食品安全值班制度。

(四)积极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果,及时揭露、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营造人人保障猪肉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经贸(经发)部门要及时上报24小时猪肉食品安全值班人员名单和专项整治方案,并按阶段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要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9月底前将专项整治总结书面上报我委。

联 系 人:张文彪

联系电话:85681263

电子邮箱:czjmw@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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