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常州市高端装备制造业
重点企业(第一批)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经信局(经发局):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高端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依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高端装备制造业产业链发展的意见》(常政办发〔2011〕89号)和《常州市高端装备制造业重点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常经信装备[2011]134号),决定组织开展我市第一批高端装备制造业重点企业申报和认定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要求
申报企业必须符合《常州市高端装备制造业重点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适用范围和认定条件。按管理办法要求,重点企业认定分“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和“特色企业”三类。企业申报遵循自愿和积极参与的原则。
二、申报企业名额
各辖市、区原则上推荐3-5家企业申报,企业数量多的地区可适当增加名额,申报数量遵循宁少勿滥的原则。
三、申请材料要求
申报企业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并按下列顺序胶订成册(统一用A4纸):
1、高端装备制造业重点企业申请报告(表式见附件一);
2、高端装备制造业重点企业申请表(表式见附件二);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5、申请表中有关内容的证明复印件或其它所需材料。
上述申报材料需提供纸质版本一式3份、电子版本1份。
四、申报和认定程序
企业向辖市、区经信部门提出申请,辖市、区经信部门对申报企业初审并汇总后向市经信委推荐,各辖市、区经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认真把关,确保推荐质量。
在辖市、区推荐的基础上,市经信委组织行业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评审,提出审核意见,拟定入选企业名单,经公示后由市经信委发文公布结果,并向认定企业授牌。
五、申报时间
2011年常州市高端装备制造业重点企业(第一批)认定申报受理时间为2011年9月30日前。联系人:市经信委装备工业处王震达,电话:85681221;传真:85681221;邮箱:czjxwzbc@163.com。
附件:
1、常州市高端装备制造业重点企业认定申请报告(提纲)
2、常州市高端装备制造业重点企业认定申请表
二○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1:
常州市高端装备制造业重点企业申请报告
(提纲)
一、企业基本情况(内容包含历史沿革、地理位置、占地面积、经营理念、企业文化);
二、企业主要产品情况(内容包含产品的开发过程、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应用领域、质量和档次、国内市场占有率、出口状况、技术先进程度与竞争优势、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企业拥有生产和检测设备情况;
四、企业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情况;
五、企业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情况(内容包含研发队伍与机构建设、研发投入及占销售收入比重);
六、企业品质保证与生产管理情况;
七、企业知识产权权益状况和品牌建设情况;
八、企业各类资质认证与荣誉获得情况;
九、企业发展前景(内容包含“十二五”发展方向、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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