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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全市近阶段电力保护工作的报告
索 引 号:014109453/2011-0014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经信电力〔2011〕358号 发布机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1-11-04 公开日期:2011-11-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全市近阶段电力保护工作的开展情况及下一步重点
关于全市近阶段电力保护工作的报告
常经信电力〔2011〕358号

市政府:

  为贯彻落实全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推动电力保护工作取得新突破,市经信委在8.16大会之后,迅速落实会议有关要求,重点围绕“强化源头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治理存量隐患”等工作,先后下发两个指导性文件、开展两项专项行动、启动一轮平安电力创建督察,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完善制度建设。825日,由市电力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意见》,文件针对8.16会议上提出的领导机构深化建设、电力设施保护宣传、电力设施保护会审以及考核奖励提出了原则性意见,并指导今后一段时间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开展。926日,市经信委联合建设、规划、园林及供电公司共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设施保护会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对影响电力设施安全的建设、施工、绿化、规划的审批中,应先征求电力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强化源头管理,消除隐患于未然。

  2、开展专项行动。一是开展电力设施隐患治理专项行动。10月份,由市经信委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对全市电力线路保护区下违章搭建、树线矛盾等电力设施隐患进行集中清理。截至1030日,6500千伏线路下违章建房已有一半整改到位,3处正在整改,修剪树线隐患195处。1027日,市经信委联合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园林局及供电公司对10千伏天山线下绿化带修剪、500千伏陵武、晋武线下违章建筑清除进行了现场督察,常州电视台、常州日报及晚报进行了报道,有力的宣传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二是开展全市整顿供用电秩序专项行动。为进一步加强电力与使用管理,维护正常供用电秩序,有效打击危害供用电安全行为,从9月份开始,市经信委与供电公司共同开展全市整顿供用电秩序专项行动,各辖市、区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及供电公司共同参与,对两辖市、五区范围内的违法超容企业、偷窃电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发现有违法行为的企业坚决予以查处并要求其整改,对于拒绝改正或者违法情节较重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目前,超容整治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共查处超容企业19家,发放整改通知19份,有效遏制了部分企业违法超容的势头。

  3、启动全市平安电力创建督察。9月8日下午,由市委组织部、纪委、综治办等部门组成的督察组对市平安电力创建工作进行了督查。督查组在听取汇报,查阅台账,走访现场之后,高度肯定了平安电力创建工作的成绩,认为此项工作落实有效、成绩显著。具体表现在组织领导有力、宣传深入到位、部门整体联动、专项行动见效、执法规范到位。对下一步工作,督察组也鼓励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随后,市经信委牵头综治、公安、工商等部门对各辖市、区平安电力创建工作也进行了全面督查,并做好省督察的迎检准备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1、深入开展电力设施隐患治理。在500千伏保护区下违章建房及树线隐患整治结束之后,我委还将牵头相关部门对违章建设、开挖破坏电力设施及路桩隐患进行集中整治,力争消除现有的电力设施隐患。

  2、落实电力设施保护会审工作。根据《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会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审批前置征询机制,进行现场联合查勘,加强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项目及一般作业的会审,加强绿化规划的前置会审。

  3、加强电力设施保护的长效管理。以电力能源领导小组工作例会为平台,及时通报和解决存量和增量电力设施隐患,并分解责任、目标至相关部门。

  4、制定电力设施保护的考核方案。建立健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考核制度,把“平安电力”创建作为落实电力设施保护责任的重要抓手和考核内容,并细化分解考核目标至各级政府和部门,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参与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积极性。

二○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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