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解决常州中医院车辆出入问题,减少对和平路交通的干扰,完善区域配套设施,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同意你局下辖铁路建设处实施书卷弄工程。
二、该工程北起延陵东路,南至中医院北大门,长58.7米,规划红线宽12米。同步实施雨水、燃气、通信、供电等各类管线以及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道路照明、绿化等其它配套工程。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254万元,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四、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规划、用地等各项手续,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六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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