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改善市民生活环境,同意你局下属绿化管理指导站按市规划局2007年2月1日审定的“花溪公园扩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花溪公园敞开扩建工程。
二、该工程位于戚墅堰戚机厂职工宿舍区域内。规划建设基地面积3614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水岸处理、土方工程、园林工程、建筑工程、绿化工程、安装工程等。
三、该工程估算总投资126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40万元,其它费用223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
六、请建设单位在民政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妥善处理好纪念碑和烈士墓的规划迁移工作。
二〇〇七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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