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常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锅炉房、变电所、污水处理站及地下车库初步设计》。
二、核定该工程总建筑面积9721平方米。其中35KV变电所及锅炉房面积1900平方米,污水处理站及地下停车库面积7821平方米。
三、核定该工程概算总投资3930万元。其中建安费用3680万元,前期规费117万元,基本预备费133万元。资金来源由医院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并按规定报批开工报告,争取工程尽早实施。
二○○七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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