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永宁北路 (飞龙东路~关河中路)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08〕382号 来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配合城际铁路建设,有效缓解沪宁铁路两侧交通的瓶颈制约矛盾,方便沿线居民出行,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原则同意永宁北路(飞龙东路~关河中路)改造工程的主要内容和方案。 二、主要建设内容: 1、该工程起点位于飞龙东路以北200米,终点位于关河中路路口,道路长1487米,规划红线宽30米,为城市次干道。铁路地道东引道规划红线宽41米,西引道规划红线宽42米。 2、拆除并新建永宁地道及雨水泵站。 3、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给水、燃气、通信、供电等各类管线以及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智能交通、路灯、绿化、公交站台等其它配套设施。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11197万元,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相关管线单位共同筹措解决。 四、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规划、用地、环保等各项手续,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项目可研中需进行方案比选,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细化投资估算,严格控制建设投资,并做好与上海铁路局等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 五、该批复仅作为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该批复进行招投标工作,项目须待各项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正式实施。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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