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发改〔2009〕146号
天宁区发改局: 你局常天发改〔2009〕14号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劳动新村改造带来的学生入学需要,提高我市教育现代化水平,根据常州市市区教育设施布局规划,同意常州兰陵小学实施兰陵小学扩建工程。 二、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3500平方米。其中教学用房7500平方米,办公及配套生活用房3000平方米,体育用房3000平方米,另建200M标准运动场一面及蓝、排球场各六面。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7277万元,其中拆迁、规费等前期费用3427万元,建安费用3000万元,其他费用850万元。资金来源由教育资产置换和天宁区教育文体局筹措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保等各项前期手续,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九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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