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发改〔2009〕290号
市建设局: 你局关于请批《沪宁城轨戚墅堰站北广场及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调整报告的函》(常建〔2009〕168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委于2009年3月15日以常发改〔2009〕114号文批复了“沪宁城轨戚墅堰站北广场及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为进一步完善沪宁城轨戚墅堰站区基础设施配套条件,创优站北广场区域市容环境,并为F地块后续配套项目实施创造条件,根据市规划局2009年5月31日签发的“沪宁城际铁路戚墅堰站核心区详细规划(调整)”和市政府有关协调会议精神,原则同意沪宁城轨戚墅堰站北广场及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调整报告。 二、调整后项目增加F地块(北广场发展备用地块)的拆迁和土地整理工程内容。 三、调整后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6619万元。 四、F地块内后续配套项目须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另行报批。后续配套项目中若建设集中商业、办公等经营性用房,须另行依法组织土地使用权公开上市出让。 五、其它事宜仍按原工可批复(〔2009〕114号文)执行。 二○○九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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