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培训科 研中心、体检中心改造工程的批复 常发改〔2009〕397号
市卫生局: 你局常卫规财〔2009〕214号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常政办[2007]130号办文单和市政府2009年第7号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同意市一院购买原计生委大楼和常春大厦,用于改善办院条件。 二、为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同意市一院对两处房产实施改造,作为医院培训科研中心和体检中心。 三、改造内容:原计生委大楼改造面积4881平方米,主要功能为培训科研中心;常春大厦改造面积18531平方米,主要功能为体检中心。 四、该项目估算总投资6000万元,资金来源由一院自筹解决。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公布。 六、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争取工程尽早实施。 二○○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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